湖北日报讯(记者杨然)11月19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外来务工人员公租房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在该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0元,补贴面积为24平方米,累计领取时间不超过36个月。
补贴适用范围为在中心城区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持有效《武汉市居住证》;在单位名下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月均收入不超过武汉公共租赁住房单身居民收入标准;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武汉无自有住房,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记录。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租赁补贴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据介绍,《暂行办法》将范围限定在中心城区,是基于中心城区与新城区、开发区、风景区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来源和管理体制的区别。新城区、开发区和风景区可结合各区实际参照制定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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