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反馈】事业单位二胎能否提取公积金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您好!您的网络问政信件已收悉。《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两孩配套政策的通知》内容如下: 1.职工生育二孩后在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执行放款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原规定为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贷利率需在标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2.没有贷款的职工家庭,在生育二孩后可在一年内(以第二孩出生日为准)一次性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自2018年8月3日通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来源:咸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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