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 赤壁车主必须看清楚啦! 日前 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决定 自2020年1月1日起 对湖北68条高速公路限速值予以调整 最高限速视情提高10-20公里/时 涉及我市境内的高速公路有6条 分别是 G4京港澳高速小河至鄂南省界
G0422武深高速武汉青菱街至通城县鄂湘界
G56杭瑞高速鄂东南省界至鄂湘省界
G45大广高速黄冈北省界至鄂赣省界
S33咸通高速咸宁市咸安区至通山县
S78蕲嘉高速嘉鱼至黄石大冶段
调整之前
➤G4京港澳高速小河至鄂南省界对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为110公里/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为90公里/时。
➤G0422武深高速武汉青菱街至通城县鄂湘界对小型载客汽车原限速值为120公里/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为100公里/时。
➤G56杭瑞高速鄂东南省界至鄂湘省界、G45大广高速黄冈北省界至鄂赣省界、S33咸通高速咸宁市咸安区至通山县、S78蕲嘉高速嘉鱼至黄石大冶段这4条高速公路的限速值是一样的,小型载客汽车100公里/时,其他机动车80公里/时。
调整之后
➤G4京港澳高速小河至鄂南省界对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为120公里/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为100公里/时。
➤G0422武深高速武汉青菱街至通城县鄂湘界不变。
➤G56杭瑞高速鄂东南省界至鄂湘省界、S33咸通高速咸安区至通山县对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为110公里/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为90公里/时。
➤G45大广高速黄冈北省界至鄂赣省界、S78蕲嘉高速嘉鱼至黄石大冶段对小型载客汽车限速值为120公里/时、其他机动车限速值为100公里/时。
广大驾驶员需要注意的是, 与此次提速同步, 交管部门将规范执行对于超速的记分规定: 在高速公路行驶超速达到10%、低于20%的, 虽然仍然免予罚款, 但将被记3分甚至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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