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发表于 2012-10-21 21:08
很久没见苏她美女,致安!!!这篇字不敢恭维,太稚嫩了,,一,内容与标题没有呼应。二,语病,譬如“逃 ...
你喜欢的是注重文法和技巧,还有很严苛的句式和平仄要求。
楼主的文风多是意识流形态,很多字句字眼用的都是暗喻,人与物的转化,乍一看貌似是语法不通。
其实不然。
一,内容与标题很明显的相扣。用的并不是呼应的手法。题目是点睛。
如果没有这题目,全文就显得散,
可以请你看一篇我喜欢的一首诗。
题目是《不说爱你》
除非铃兰
不愿在你经过的路旁开放
否则
我不说
除非月光
不再在你温过的酒里徜徉
否则
我不说
除非手指
不能在你读过的书上旋转
否则
我不说
除非
你一眼就把我看穿
否则
我不说
如果没有那个题目中的‘爱你’
全文的‘不说’就显得空洞 失去血肉
题目是点睛 文中没有‘爱你’两字 但见题目 再读全诗 就显得特别美妙
二,你说的有语病的两句恰恰是我觉得写得很妙的两句。
整首诗其实就是男女之间一场貌似挑恤的情爱战争,楼主很巧妙用兵法和战争来诠释男主人公的霸道和女主人的聪慧美丽。用孙子兵法来贯穿,是一场没有硝烟的爱情之战,所以不难理解这两句的意思。楼主思想很新颖和大胆,,很是妙。
三,错别字你是指‘丈’?这里的丈,是指‘丈量’的意思,与前句‘三寸金莲’是承上的关系。
说明女子之美好,令男子失了气节。
再说说,你说的个人喜好与文字功底无关,我个人真不认同。
譬如你们喜欢诗词,我个人诗词功底实在不好,看一首诗词顶多觉得一些句子很美,而且是偏易懂的才喜欢。
我没有那个功底也就少了几分对诗词揣摩鉴赏的能力,于是自己也不大喜欢。
看不懂的,完全不解作者用意的和手法精妙之处,谈何喜欢?
反而在这里,你自己其实犯了这个错,你就是用自己的文字功底去左右自己的喜好。
因为你精通诗词,所以你把诗词里的那一套严苛的语法和模式来套楼主的文。
其实读者有两类,一类是看了文字,觉得共鸣感同身受,所以喜欢。
另一种是,站在旁观的角度,摒弃自己的主观感知和情感左右,把自己当做看到的那些文字的主人,去揣摩作者的用词造句为何这样,这是一种鉴赏。
以上观点,纯属个人。
没有对错,你我可以各持观点。不管喜好,尊重写字人便好。
谢谢,也祝你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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