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提刀夜行 于 2013-3-1 14:27 编辑
列位看官,若是你家所居之处不到几米有块耕地(为同村一村民所有),此村民为一己之私卖与屠宰场老板在此建个屠宰场。与其理论时,此村民扬言要是地卖不成的话便在此处自己搞个养猪场。另,据悉此村民总喜欢在人面前炫富。
不过话说回来,土地是你的你要卖无可厚非。但若因此将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是不是过了点?
国人的“劣根性”表现之一便是自扫门前雪。若你遇到此事你会怎样?
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其初衷是为了规范生猪屠宰经营管理行为,从而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这一利民的“菜篮子”工程本是一件让人拍手称快的大好事。然而,若在百姓住宅区设定点屠宰场实在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商人为了图方便,将屠宰场从一个饱受诟病的个人口密集的居民区迁至另一个人口相对少一点的居民区了,且距离最近的居民房不过5米。相关部门啊!这是怎样一个伟大的英明决定?若此时央视有幸问我幸福吗?我的回答一定会很干脆。
我幸福的有理。您看,虽然冬天已过,春的气息渐渐清晰了,但依旧难消从屠宰场里飘出来一阵阵呛鼻的恶臭,走到屠宰场大门口驻足片刻,便感到恶心、窒息。几个多月来,半夜三更的猪叫声更让人难以入睡,周围的臭气、臭水这些我们的“公仆”们哪能享受得到。试问我能不幸福吗?
商人,伤人心也!道德准则向来对无德之人没有任何约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