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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去向不明是治理乱象的导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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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0: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厦门郑女士将市建设与管理局告上法庭,其预约了1年多的岛内保障性商品房,最后被告知只能去岛外申请。媒体报道称,该市去年第五批诸多房源已被事业单位囤积,有2624套保障房无分配明细却已售出。部分保障房申请者担心,对于目前的第六批申请人来说,是否同样存在公务员、事业单位优先分配的问题?(11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

今年年初,郑州“房妹”事件曾引发巨大社会反响,让经适房等可转卖的保障房分配,成为了舆论的焦点。随着媒体的进一步深挖发现,在郑州,可供当地市民公开选购的郑州经适房房源,仅占总房源的1/3,其余都被各级职能部门层层“盘剥”。如此触目惊心令人震惊。此次厦门再曝类似事件,除了追问这些房子到底分配给了谁之外,同时必须再次呼吁,厘清保障房思路,实现各类保障房并轨不能继续拖延。

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出现的诸多问题:用地遭变更,设计变大变奢华、被截留、倒卖……可以发现共同的特征:获利者往往是握有一定的公权力或和权力部门接近。而在监督缺失、信息透明度不高,房价高昂有利可图的的情况下,指望这部分群体自律是不现实的。这些年来,我们见惯了经适房等保障性住房领域出现的诸多违规、违法行为,却很少看到对此的严厉惩罚。以郑州为例,2/3的经适房都被相关部门拿走,所谓法不责众,何况违法的都是权力部门,要处罚谁其实都很难。类似情况在厦门也很难例外。

但问题不能因为法不责众就不去解决,保障房分配不公,既让普通公众无法早日改善住房条件,也严重影响政府形象。为此,去年年末,住建部印发《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市、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建立住房保障档案信息利用制度,规范公开和查询行为,依法保障住房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要保证保障房分配公平,第一步要有保障房基本信息的公开,只有在足够公开的前提下分配,才谈得上公平。

对于信息披露和公开不够的失犯行为,还应有惩戒措和更多的配套措施。其实早在4年前,武汉“六连号”事件后,经适房等可转卖的保障房是否有必要继续开发,就被广泛议论,并逐渐形成社会共识。不少学者都提出,应该以廉租房和公租房代替经适房。从中国建设公租房最多的城市重庆的经验看,公租房确实可以最大程度避免福利分房。

实际上,经历了“六连号”事件风波后,武汉市的保障房建设也逐渐转向了以廉租房、公租房为主,逐渐取代经济适用房。经历了“房妹”事件,郑州市及河南省相关部门也应该考虑,经适房是否还有必要建?同样,厦门的保障房思路是不是也应该调整?

当然,不再建设各类可转卖的保障房说难也难,因为阻力不小,但说简单也并不复杂,重庆不就做到了。同时,各类历史遗留问题也有待尽早解决。目前,各地都出台了一些措施,但保障性住房的管理依旧混乱,缺乏纲领性、系统性法规。一部囊括设计、规划、投融资、建设、分配、管理等各个方面的住房保障法亟需出台。特别是,相关部委应该早下决心,实现各类保障房尽早并轨,以公共租赁房屋代替有产权、可转卖获利性质的保障房。

来源:中国网 2013-11-14作者: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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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11-14 10:34 | 只看该作者
有沙发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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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0:35 | 只看该作者

有    欢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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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3-11-14 11:46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来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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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1-14 13:3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欢迎   欢迎   热烈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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