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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时报:连恩青为何“死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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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8 2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连恩青已经完全掉进了自己编织的逻辑陷阱,无法自拔。一旦陷入这种极端思维,大概很难让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所醒悟。
  4月1日,温岭杀医案二审公开宣判,浙江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被告人连恩青死刑判决。在次日接受央视《面对面》栏目采访时,连恩青表示自己“无悔”,坚称医生“自作孽不可活”。
  尽管法律已作出判决,对此案的反思并未终止。去年10月下旬发生的温岭杀医案,当时就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时至今日,舆论仍呈严重分裂态势。在相关新闻评论中,既有人赞同严惩凶手,也有人就此抨击当下医疗乱象。然而,综观此案过程,这并不单纯是一起医疗纠纷事件。
  从节目中连恩青的眼神、语言和动作,依然可看到一股令人不寒而栗的戾气。到这时候,连恩青何以依然选择了仇恨,而没有一丝悔意?这就在于,他已经完全掉进了自己编织的逻辑陷阱,无法自拔。在他看来,整个医疗系统都在与他为敌,联合起来欺骗他、陷害他,而这一切背后存在着一个巨大的“黑幕”。一旦陷入这种极端思维,大概很难让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所醒悟。如果说这是医患矛盾,那更像是连恩青“一个人的战争”。
  有人同情连恩青,这可以理解。连恩青不仅鼻子出了问题,常年备受折磨,后来还被诊断患有“持久的妄想性障碍”,这也为他的极端行为埋下了种子。尽管司法鉴定结论是,连恩青作案时“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但让他产生极端行为的原因,恐怕并非他自己所认为的治疗失败那么简单。因此,还有必要从医疗纠纷之外的视角看待此案。
  就这起事件,最应该引起重视的是,在面对这种治疗以外的状况时,怎样让医生获得充分的职业保障?
  作为医生,有义务向病患解释病情、提供医学咨询服务,但对于那些超出职业范畴的事务,理应交由专门部门处理。从程序正义的角度,医生既然是从事医学治疗的主体,就不该成为自己的裁判。譬如,病患一旦对医生的诊断与治疗方法产生疑问,那么就该由医疗纠纷处理部门介入处理。这样做,既是为了保障病患的权益,也是保证医生不受外界干扰的必要手段。但不得不说,在这些方面,当下相关制度建设仍有不少欠缺。
  昨天是世界卫生日。这个日子旨在唤起世界各国人民对卫生与健康工作的关注。在当前医疗制度环境下,除了持续重视疾病治疗,恐怕还需要关注从事医卫事业的人群。医卫群体对这个世界很重要,他们自身的职业安全同样很重要。(特约评论员 赵应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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