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秋,当地一位广播员,给王家送了一台17英寸黑白电视机,因此他赴港探亲报告提早获批;不久,海丰县教师送给王仲一台彩电和收录机,该教师一家5口去港的要求亦顺利获批。尝到甜头后,王仲的胆子越来越大。此后他开始大量收受、索取港商的电视机、收录机、电冰箱等,然后转手卖出。1979年下半年至1981年8月,王仲侵吞缉私物资、受贿索贿的总金额达6.9万元,这在改革开放初期,是一个触目惊心的数字。图为改革开放后首个因贪腐处死的县委书记 贪6.9万遭枪毙
2012年10月25日贪官排行榜 也不知道是贪官的胃口越来越大了,还是货币贬值得太厉害了,近几年,贪官们贪的数额“与时俱进”—— 从海丰县委书记 贪6.9万遭枪毙东北的“煤炭王”王守信贪70多万被枪决以后,也就是短短的十几年,贪污数额由几十万迅速跃升到几百几千万;而由几百几千万到超过亿元的跨越,则只有几年的时间!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不仅权高位重者能贪过亿款项,就是比芝麻官还小的科级小官,也能动辄贪个一亿二亿。如,在北京等地有房产35处的山西蒲县原煤炭局长郝鹏俊;又如阳泉市警官黑老大关建军——仅被扣的资产就达2.5亿之多,还不包括在北京的价值过亿的27套房子,大量豪车、玉器、首饰、文物收藏品、名表等不可胜数的奢侈品。 于是乎,中国“十大贪官”排行榜应运而生:榜首余振东,涉案金额40亿,判了有期徒刑12年;老十是个副司令,贪了1.6亿,被判无期徒刑;山东日照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李华森贪了1.58亿,竟然不能入榜;山西的两个小官,不知是没有定案,还是官太小,也与榜无缘。 不过,细一看,除了王宝森畏罪自杀,金鉴培因豪赌等被判死刑外,十大贪官中最重的刑仅是死缓,更多则是无期徒刑(奇怪的是榜首只判了个12年)。贪官无“死立决”,虽然不见于刑法,但在现实中却是千真万确的铁律了。 贪官无死罪,是一些专家和权力掌握者梦寐以求的理想天堂。大概是兔死狐悲的原因,也或者是为自己日后东窗事发留个后路吧。他们认为经济犯罪是能容忍的,它没有暴力因素,不威胁别人的生命,应该与国际接轨。 可是,自动取款机多给你吐出了钱,清洁工拾到贵重东西,只要数额较大,就可以判你无期。说到数额较大,其实也就几十几百万,与贪官们动辄几千万、上亿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然而由于身份悬殊(一个是小民,一个是官员),法律判决的尺度自然也就不同:小民哪怕是路上拾到的钱,只要没有交给失主,就是犯罪;而官员侵吞公款,灰色收入,却是理所应当,有个村官不是喊出了“不贪,当官干什么?”的豪语吗? 我们好像对贪官污吏特别能容忍。贪40亿判个12年,死刑已经与贪官污吏无缘了,他们还怕什么?不贪白不贪,贪了也白贪,反正坐几年出来还是个富翁,至少儿孙几辈子的财产给打点好了。再说,即使身在监狱也是个特殊犯人,怕什么呢?现在贪官污吏“前腐后继”,且越来越年轻化,难道不是很好的证明吗? 刘青山、张子善两个贪官冤枉啊,他们没有生在个适于贪官生存的好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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