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乱倒建筑(装修)垃圾的公告
为了切实抓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彻底消除乱泼乱倒和垃圾围城现象,从源头上管住乱倒建筑(装修)垃圾行为。根椐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禁将建筑(装修)垃圾混倒进生活垃圾中,严禁将建筑材料与垃圾堆放在街面上,建筑(装修)垃圾要集中堆放在室(院)内。
2、建筑(装修)垃圾要由专业渣土公司清运到北山(或凤凰山)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严禁无渣土准运证车辆装运建筑(装修)垃圾随意乱倒。
3、对随意乱装乱倒建筑垃圾的车辆一律扣车,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将建筑(装修)垃圾交给无资质单位或车辆运输处置的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处5000----5万元罚款。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规乱装乱倒建筑(装修)垃圾行为,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200元。
举报电话:0715--5226753
13036180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