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觉得吧,楼主的这篇软文和社会大众的认知有点格格不入。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我将从以下几个点切入进行探讨:
学校之所以会出现学生奶这种标准,是因为传说曾经有人做过调查研究,说在中国大陆很多地方(一般指边 山 穷 欠发达地区)没钱吃早饭及中国早餐营养不均衡,会导致学生在没有挨到中餐或晚餐的时候出现低血糖等症状,为缓解这一情况而搞的这么个项目。但是,在很多地方,这个项目变了味,成了某些商家和项目发起人组织人赚钱的一种工具。从所推广的所谓“牛奶”来看,请注意:“牛奶”上的一些标示~!如:这是某种调制的牛奶味饮料。此“商品”不在市场销售。试问:把牛奶味道的饮料当成牛奶来卖,是否违背立此项目的初衷?把牛奶味道的饮料当成牛奶来卖,是否是把学生的身体发育于不顾,昧着良心赚黑心钱???一个连主导市场都不公开卖的产品凭什么只在特定的环境卖给学生?这是赤裸裸的权利强奸还是黑漆漆的定向敲诈?
我其实也喝过这个学生奶,就是太甜。
假设啊:一个组织人在落实这个类似的项目的时候,采用市场普遍能买得到,大家又经常喝的“啥牛牌”、“啥利牌”纯牛奶,价格是太透明了,加价5毛钱大家都觉得亏;你觉得他有钱赚吗? 换句话说:组织人从来就没有把任何一件事情当成自己份内之事,要不是。。。。。。。
我觉得的说得太多了。。。。。。。。。。。。。。。
我闭嘴。。。。。。。。
我有罪。。。。。。我坦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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