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启动老城区光改是个好事,但是为什么在不告知座机用户情况下擅自剪断通信线路,导致用户至今不能使用?光改所需费用也强迫座机用户承担。
请问市电信领导,光改费用要座机用户承担费用收费依据何在?单方面撕毁合约,擅自停止正常使用的座机,却依旧收取电话费依据何在?强迫绑定座机用户消费不需要的宽带功能,增加用户不合理支出依据何在?
电话座机安装之时即缴纳了2000多元的初装费,每月也缴纳了所谓的月租费,使用电话也出了电话费?试问电信领导,你们自身线路改造升级让客户买单依据何在?按照你们的强盗逻辑,以后会不会强迫用户开通他们不需要的国际长途?通信线路干脆一步升级为卫星电话?反正但有用户不从,断线断网即可!
不知道电信领导坐公汽是否除了买车票以外还要消费个车辆升级换代费?医院除正常挂号费外还需加缴医生学习进修费?
正常的设备改造费用却自毁合约,以单方面停止服务要挟强迫用户买单,我只想说,把初装费退给我,我不使用你们电信任何产品了!!!
祝电信以后财源滚滚,单位红红火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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