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赤壁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冬季校车集中整治活动。在新店、茶庵等临时检查点查获三起驾驶人不顾学生安全,车辆严重超载违法行为,三名违法嫌疑人现已被刑事拘留,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赤壁首次查处校车超员入刑。
在此次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鄂L6**21号中型专用校车超员89%、鄂L6**08及鄂L6**72小型普通客车超员100%,且后两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不具备提供校车服务资质属于非法校车。根据《刑法修正案(九)》将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纳入危险驾驶罪的立案标准,三人均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
众所周知,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规定,2015年11月1日起,校车严重超员超速,将受到刑事处罚。从日常查处的情况看,由于受条件限制和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部分家长在选择接送学生车辆的时候,主要考虑乘坐方便和价格低廉等因素,对于车辆的性能、驾驶员资质等安全因素考虑较少。《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尤其是接送学生车辆严重超员作了补充规定,为依法严惩严重超员违法犯罪行为,预防由此导致的涉及师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赤壁市交警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力度,确保学生安全上学、平安回家。并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家长,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千万不要为省钱而选择租用黑校车,更不要让孩子乘坐超员车。同时,也敬告从事接送学生业务的驾驶人,必须依法办理校车许可及驾驶资质手续,不能利欲熏心而抱着侥幸心理开黑校车、超员车,否则,害人害己,且难逃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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