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5874|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明代景泰江西状元首辅陈循有后人在赤壁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11:4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大天行者 于 2016-10-7 11:58 编辑

   赤壁人都称江西人为老表,元朝末年,湖广地区是红巾军与元朝军队以及朱元璋厮杀拉锯的主要战场,由于社会动荡,生灵涂炭,田畴荒芜,当地居民已经寥寥无几,人口随农民逃荒外省和大量死亡而急剧减少,然而江西当时是中国第二大人口省,为了平衡人口,朝廷并允许移民“插标占地”,如同美国西部大开发,奏响了历史上有名的“江西填湖广”的宏伟史诗。从明朝永乐年间到明朝后期,江西等省移民仍在源源不断地迁进两湖,虽然不似洪武年间猛烈,但因时间长,总量也十分可观。这些移民主要是为了在经济上寻求发展,以为两湖荒地可随意圈占开垦,有的因苦于江西等地赋重,两湖比之要轻而且逃税机会多才决定西迁。据推算,两湖人口中有60—70%是江西移民的后代。“居楚之家,多豫章(指江西)籍”。所以,民间以“江西”来代称移民的来源,确实是再恰当不过了。
      在赤壁市很多人家都有家谱证明祖上是来自江西,据万历《吉安府志》记载,庐陵“城市人物繁多”。海瑞的《兴国县八议》也说:“吉安、南昌等府之民,肩摩扶接”海瑞《兴国县八议》亦说:吉安、南昌等府之民,由于“地不能使之尽农,贸易不能使之尽商”,因此“比比游食他省”。
      陈循(1385—1464),明朝第一个在北京中状元的人,是明朝第十二个状元,前十一个是在南京中的。他是江西吉安泰和人,也是泰和继首辅杨士奇之后,泰和出的第二个首辅,被称之为“状元首辅”。永乐十三年(公元1415年)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正统中,累进户部右侍郎。景泰中,进华盖殿大学士。尝集古帝王行事,名勤政要典,上之。英宗复辟,谪戍铁岭。石亨败后,循上疏自讼,释为民。循著有芳洲集十卷,与东行百咏集句,均《四库总目》行于世。1449年—1457年任内阁首辅,卒于明英宗天顺年间。
     赤壁有一木刻匾,上面反刻“钦命仕致少保户部尚书华盖殿东阁大学士陈  月  日  谨封”。此匾应该是抄家的封条模版,查询明代官职名,华盖殿之名应该是在洪武到嘉靖初。这些职位符合的人是陈循。他在景泰元年(1450)升为首辅,景泰二年(1451)升为少保太子太傅兼文渊阁大学士进华盖殿大学士,也就是加了更多官职的首辅,其权利相当于宰相。没有想到“江西填湖广”竟然波及到这位大人物的后人,在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悄悄的走进了赤壁,成了正宗的赤壁人。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2 收起 理由
烽火连篇 + 2 关注中,本帖已推至赤壁热线网站首页。

查看全部评分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6-10-7 14:07 | 只看该作者
有待继续考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6-10-7 15:5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已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发表于 2016-10-7 16:4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贴上家谱。内容不是更易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17:56 | 只看该作者
家谱己失,找到最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18:57 | 只看该作者
相关帖子
                       据《明史》载,陈循为官比较清正,宣宗时,御史张楷向皇帝献诗本为邀宠,虽知反惹恼皇帝,多亏他为之辩才得免罪。景帝时,他上书“勤政要典”,建议效古代帝王行事,治理朝政。当时江南大雪,麦苗冻死,他请求拨库银、买麦种予农,多为皇帝采纳。后来,石亨诬事泄,陈循获释为民,仍居铁岭,一年后病殁。于谦昭雪之后,陈循亦获平反,昭以原职赐祭。
陈循一生有过辉煌,也有坎坷,最后含冤而终。
少年时代
陈循生于明洪武乙丑年(公元1385年)二月十六日寅时,五岁丧母,十岁丧父,仲兄早卒,独与比他大十岁的长兄德逊相依,兄弟二人团结相处,和舟共济,生活清苦。但他少年时候,就以聪慧闻名乡里,“初入乡塾读书,不三数过辄背诵,老成咸异之。叔父陈一敬罢官归,从受业,大有造诣”(《南寮陈氏宗谱》)。陈循十七岁为邑庠弟子员,文学已出其辈类,部使者行县,屡试之,在高等,声誉籍然。永乐甲午年(公元1414年)乡试第一(解元),第二年,礼部会试第二,按会试考官拆卷第一名是陈循,因主考官梁潜是江西泰和人(洪武二十九年举人),与陈循是同乡避嫌,遂改以洪英第一(会元)。殿试时陈循终于以实力获得状元。他是明代第十二名状元,也是在北京录取的第一名状元,明朝前期的十一名状元都是南京考取的。本邑先有谶云:“龙洲过县前,泰和出状元。”杨士奇在南京寄二绝,其一云:“龙洲过县千年谶,黄甲初登第一名,从此累累题榜首,东城迎喜过西城。”其后六年,城西曾鹤龄举进士第一,后十八年,真定(今河北正定)曹鼐为泰和典史补进士第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楼主| 发表于 2016-10-7 18:59 | 只看该作者
相关事迹

                                                                保卫北京

正统十四年(1449)七月,蒙古瓦剌部首领也先分兵四路,大举南侵,明军溃败,塞外城池仅剩一座大同(今属山西),也被也先包围。宦官王振鼓动英宗御驾亲征。陈循与礼部尚书胡滢、吏部尚书王直等率百官谏阻。然而英宗被王振蛊惑,不听劝解,执意亲征,结果在八月十六日发生了中国历史上有名的丧师弃地、俘君辱国的“土木堡之变”。土木堡之败,使明王朝遇到严重的危机。消息传到京城,皇宫上下一片恐慌。当时有拥立英宗弟弟郕王朱祁钰者,陈循即对众臣说道:“虏寇理屈而情畏,大势必不敢久留圣驾,当立皇太子正位东宫,以郕王辅佐,再想办法把皇帝迎回来,其他的不用多说了。”当时宦官金英说:“英宗的长子只有二、三岁。”陈循回答说:“但生一日,即是主人。”于是太皇太后下诏,立英宗仅有二岁的儿子朱见深为皇太子,以郕王朱祁钰监国。二十三日推举于谦为兵部尚书,二十九日举商辂、彭时入内阁,协办机务。此时,也先率部准备继续南下,一些胆小的官员鼓噪着迁都南逃。翰林院修编徐有贞,以星象、历数为依据,说:“天命已去,只有南迁才可以纾难。”陈循审时度势,与吏部尚书王直、礼部尚书胡濙等官员,坚决反对南迁,主张以保卫京师为根本。于谦则说:“言南迁者可斩也!”在他们的坚持下,避免了南宋半壁江山沦陷的悲剧重演,使民心得到安定。据户部尚书,当时同为内阁大臣的萧镃为陈循所撰的墓志铭所说:“至若徐有贞建言南迁,以淮为界,尤公力诤阻也。”
十月十日,也先率大军挟持英宗抵北京城下,列阵西直门外,把英宗放置在德胜门外的空房内,并派信使传话:“现在把你们的皇帝送回来了,请立即派大臣胡濙、王直、于谦出来接驾。”陈循说:“这肯定是诡计,不可派大臣,应先派一般官员前去问安、探望,弄清虚实。如果英宗果然在,而也先诚心送归的话,即去迎接,不可延缓。”探望者回来报告说:“看到了太上皇(英宗),他肯定地说,敌人无意将他奉还,只是将其作为入侵的筹码罢了。”陈循说:“这样的话,应当安排大将守城,不得轻易出战。”并密令城外各个马坊焚烧所存积的马草,以困敌方军马。敌人多为骑兵,见积存的马草起火,急得跺脚,惊恐不安。没过几天,战马果然无饲料。又招募五名勇士,潜行去宣府、大同、永平、辽东等边防守军处传令赴京勤王。所派五个人只有二人到达,其余三人为敌截获。看到皇帝的调兵命令,敌军开始惧怕,并有退兵的念头。又写了许多鞑靼文和汉文的宣传单,派人散发到敌人军营,以张扬我军势,涣散敌军心。以加封“国公”,奖励万金等高官厚禄悬赏也先首级,并伪造敌将喜宁的笔迹书写与太监兴安谋划合兵剿寇的书信,间离敌将帅。十月十三日,于谦、石享率军与瓦剌军战于德胜门外,瓦剌军大败。随后瓦剌军转战至西直门,也被明军击退。瓦剌军不甘心失败,又在彰义门组织进攻,明军失利,瓦剌军攻到土城,遇居民阻遏,不得推进。因天寒地冻、人心惶惶,军心涣散,援兵将至,内外交困,于十月十五日夜,也先率十余骑脱身先逃。几天后,宣府和辽东之兵先后到达,宣府兵受命西追敌军,而辽东边防兵原处守备。南北军政边务、保安社稷等大事,主要是陈循谋划。
到十一月八日,瓦剌军退出塞外,京师解严。陈循和主战派官员领导和组织的北京保卫战终于取得了胜利,粉碎了瓦剌军想夺取北京的野心,明王朝转危为安。
北京保卫战的胜利,有陈循的一份心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6-10-7 19:0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6-10-7 23:09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太长了,还冇搞清楚哪庄陈氏为其后人。继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6-10-7 23:3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陈氏也是江西迁过来的,我们村属于祖庄。具体我也不清楚,族谱我也是十几年前在我爷爷堂弟家看到过,很厚一本纸张泛黄还是线装版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26 07:51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