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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判的合理吗?考生篡改4人高考志愿获刑 ,被告母亲跪地求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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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6-10-27 16: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10月25日15时,山东菏泽单县高考志愿篡改案正式宣判: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陈某对判决没有意见,不上诉。

被告陈某最终被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按照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被告陈某在2017年3月9日就可以被刑满释放。”图为陈某母亲跪求受害人家属原谅。

8月5日,陈某因为涉嫌篡改四名同班同学的高考志愿,被单县警方拘留。经警方审讯,陈某供认不讳。10月17日,本案开审之后,被告陈某在庭上以念悔过书的形式希望能得到被篡改志愿的四位同学以及家人的原谅。

这四位已经到被篡改后高校就读的四位学生均表示,无法原谅被告陈某的这一行为对自己造成的影响。案中四位被篡改志愿的学生,都已经在被篡改后的志愿高校就读。




对于最终的判决结果,田润、朱伟、徐海的家长都认为判得太轻,无法接受,田润的姑姑田敏霞情绪激动地说,“才七个月,我觉得太不公平了。他(陈某)改的不是我家孩子的高考志愿,他改的是我家孩子的命运。”而根据最终的刑事判决书写道,“被告陈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楼主看个这个新闻
震惊万分!
改了4个同学的志愿,然后(=@__@=)那四个同学都只能接受这突如其来被安排好的命运!
7个月的牢狱换4个人大学的一次命运转折
你们觉得呢?
法院判的合理吗?
看到有人说教育局应该通融
教育局应该为特殊情况开先例吗?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6-10-27 16:54 | 只看该作者
教育局应该通融 毕竟教育是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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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6-10-27 17:02 | 只看该作者
游子之魂 发表于 2016-10-27 16:54
教育局应该通融 毕竟教育是以人为本

换做你孩子的志愿被人改了你可能就不是这么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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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6-10-27 17:09 | 只看该作者
呜啦啦 发表于 2016-10-27 17:02
换做你孩子的志愿被人改了你可能就不是这么想了

呵呵 你理解有误  我是说教育局应该让那些被篡改志愿的孩子回自己志愿学校就读 至于篡改志愿的那人 判2年以上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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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0-27 17:35 | 只看该作者
有意篡改别人志愿,毁掉别人人生,可恶,应该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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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0-27 18:39 | 只看该作者
毁了别人   别人毁灭你也不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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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0-27 18:48 | 只看该作者
合理!
不宜人为夸大好大学的作用,好多没有进过大学校门的人其人生一样很精彩,北大的毕业生还有去卖肉的呢,高校对人生决定性作用不能被无限夸大。
手痒了一下判7个月的牢对十几岁的小伙来说也是够大的教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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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0-28 07:3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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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0-28 08:23 | 只看该作者
判的有点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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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0-28 09:1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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