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答记者问时指出,政务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才是例外,要让群众对政务公开了解像扫二维码一样简单。日前,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要求着力推进“五公开”、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加强平台建设、扩大公众参与、加强组织领导……看六项实施细则如何将政务公开落到实处?
01 什么是“五公开”?
“五公开”是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公开。
02 “五公开”要求落实在哪?
1、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
● 要求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2、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
● 要求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 目标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
3、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
● 要求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明确各领域“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 目标2017年底前,国务院部门要在梳理本部门本系统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4 、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
5、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要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扶贫救灾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户籍管理、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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