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中午,交警大队陆水中队民警在214省道陆水GA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执勤检查时,查获一名醉酒后驾驶大客车的司机,及时制止了一起危险驾驶行为。 当天11时10分左右,正在春运执法站执勤的中队民警检查到一辆号牌为鄂L51569的大客车。细心的民警与该车驾驶员交谈时,闻到其口中有酒气,于是,对该司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了解,驾驶员田某头天晚上跟朋友吃饭没事多喝了几杯白酒,心想到了第二天上午酒应该可以醒,就驾车上路了,不料中途被交警查获。没想到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了醉酒驾驶标准。 因为大客车驾驶员所驾驶的往往是营运机动车,事关一车旅客的生命安全,肩负的责任重大。所以,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一旦有酒驾、醉驾行为,处罚也比一般驾驶员要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司机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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