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改革开放,国家在农村实行田、地、山林承包到户责任经营制以来,赤壁市中伙镇洪水铺村五组(以下简称本组)村民的田、地、山林分户承包经营,经历了一个复杂变迁过程。在此过程中,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情况的变化,导致本轮田、地、山林确权在本组村民中引发了尖锐矛盾,问题突出!在此,特将本组田、地、山林确权的有关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1981年在国家有关农业的政策指导下,本组田、地、山林实行首轮责任 承包到户,承包期为十五年,至1997年到期。首轮承包时,是按照本组当时的实际农业人口总数,以大致人均分配的原则进行,并以户为单位,实行责任承包。首轮承包时,本组水田198亩,旱地64亩,山林300亩,人口数208人,并以41户为单位,全部一次性承包分配,签发了承包合同证书。(注:1、上述数据以政府部门的存档为准; 1997年,首轮土地承包合同期满,国家出台了二轮土地延包政策。1998年,镇政府、村组织按照国家二轮土地延包的政策精神,结合全村各组的实际情况, 对本村组的田、地、山林经营权进行二轮延包调整。重新换发了二轮土地延包合同证书。 1998年延包后,村民外出务工、农户田地抛荒与难以完成上缴税费任务的状态下。2005年,村里换了书记,前、后二任书记没有充分交接,后任书记在对本组二轮土地延包已经换证到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5年,也不告知外出村民!再次对本组的田、地、山林经营承包权进行了调整 . 2005年再次调整时,将1998年延包时的208人所属农户的田、地、山林责任承包面积,调整到了74人所在农户承包经营,并换发了新的承包证书。由此出现了一份田、地、山经营权,存在1998年、2005年两份承包合同证书,两户不同农户拥有经营权的状况,这是导致目前纠纷的主要根源。2000年再次调遗留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或相当部分村民对此次调整不知情;(2)本组绝大多数农户失去了1998年二次延包所取得的田、地、山林经营权;(3)绝大多数本组村民质疑此次调整的合法性,如未举行超过半数以上的村民大会来决定此次调整;又如本次调整原则与当时国家的有关政策不符合;再如此次调整过程中,有关山林经营权调整的村民知情同意签字存在弄虚作,(有证据材料)等等。 本组2005年调整中未取得田、地、山林经营权的大多数农户与拥有经营权的少部分农户之间,矛盾越来越激化,本组内部协商调解的难度越来越大。特别在此次确权的过程中,发展到针锋相对,互不相让,矛盾随时都有一触即发,造成流血事件的可能。鉴于双方群众间矛盾的严重性,政府与职能门深入了解情况,化解双方群众矛盾已是刻不容缓,迫在眉睫。 我们失去土地的人一致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派专人组织调查,核实各种实情,暂缓正在进行中的本组田、地、山林确权进程,迫切诉求政府有关部门在依法的原则下与合理,合情的基础上,妥善处理本组双方群众之间的严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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