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7-11-3 08:18 编辑
为切实加强城市道路货车运输管理,确保城市道路畅通和城市环境干净整洁,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禁止货物运输车辆在蒲圻大道通行。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道路:蒲圻大道东至亿丰路口,西至高铁西路口。 二、以上路段实施全天候禁止核载1.5吨及以上货运车辆通行。 三、以上路段将设置禁令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加强交通管理。 四、为保障生产和生活物质的运输,确需在禁行路段通行的货车,应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办理《货车临时通行证》,并严格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通行。 五、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0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赤壁市公安局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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