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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新型传销风险的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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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1-10 17:10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大市民朋友:

       传销,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为进一步增强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赤壁市公安局、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郑重提醒,请警惕以下传销模式:
       一、警惕以“1040工程”、“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销售”为噱头,以“参观”“考察”“投资”为幌子骗取他人去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
       二、警惕以“爱心互助”“慈善互助”“爱心资助贫困学子”“消费养老”等为幌子,承诺高额回报来吸引投资或购买相关产品,并把发展的下线按层级和人数给予高额返利的“伪公益”式传销。
       三、警惕以“消费返利”“消费多少返多少”“免费购物”“循环消费”为噱头,采取拉人头方式骗取会员加入,实际是用后续入会人员的缴费来维系返利的金融传销骗局,如“人人公益”。
       四、警惕以互联网金融、“虚拟货币”的名义承诺高回报高收益,引诱投资的传销骗局。此类运作模式违背经济规律,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断裂,投资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如“MBI金融平台”“百川币”“藏宝网(现更名为爱霸迪)”。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策划传销活动,介绍、胁迫、诱骗他人参加传销活动,本人参加传销活动,以及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轻信他人诱导,更不要眼红高额回报,摆正心态,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如果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请及时向工商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
赤壁市公安局:110
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0715-5350315

赤壁市公安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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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8-1-10 19:2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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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8-1-11 08:55 | 只看该作者
赤壁有没有传销,善心慧打了,还有没有,公安机关有数没,网格员有数没,赤壁受灾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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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8-1-11 09:24 | 只看该作者
赤壁市公安局大门口对面的权健,组织人讲课按人头绑卡买产品祘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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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1-11 09:36 | 只看该作者
赤壁绿叶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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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1-11 11:4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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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1-11 21:5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赤壁人民广场以前有很多销售各种希其古怪网络币的,不知购买了的人现在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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