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5县市区被选为试点,每年补偿不低于300万元!】从8月16日召开的省内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湖北已选择通顺河、黄柏河、天门河、梁子湖、陆水河等五个流域及相关20个县市区,包括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赤壁市、嘉鱼县在内。在2018年实施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到2020年省内长江流域相关市县60%以上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上述实施意见还明确:将流域跨界断面的水质水量作为补偿基准,地方可选取高锰酸盐、氨氮、总氮、总磷及流量、泥沙等监测指标,以签协议前3-5年平均值作为补偿基准。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可协商选择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补偿方式,鼓励上下游地区开展排污权、水权交易。上下游地方政府协商确定补偿金额,每年不低于300万元。
新闻来源:微博“香城都市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9095001210707142&wfr=spider&for=pc
本帖最后由 有爱薇迷乖乖 于 2018-8-18 23:4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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