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6769|回复: 6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致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我们每天都在这里等着你!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8-27 15: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摩托车、电动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正确引导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认识到文明安全驾驶的重要性,赤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常态化开展城区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整治工作,确保市民群众安全出行。


      交警大队城区各中队将每日不定时、不定点,全天候对摩托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无证驾驶、不戴头盔、占道违停、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大力查处,切实消除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在执勤执法中,采取教育警告为主,执法处罚为辅的方式,对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罚其充当临时“交通协管员”,通过自身说“法”,劝导他人遵守交通法规,免费“赠送”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课时等“宣传教育处罚”,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每一个被查处的驾驶员能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以及对自身和社会的危害性,切实提高违法者自身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充当临时交通协管员的驾驶员

查获的违法驾驶员上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课

    截止8月24日前,赤壁市已超过200名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受到交通违法教育处罚,今后,交警大队将持续化、常态化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赤壁交警提醒:

    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扣分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规定: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真心希望每个人学会敬畏生命!行车时要注意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切不可为贪图一时方便而违反交通法规,给自己和他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应自觉养成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关爱生命,远离事故。

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8-8-27 18:28 编辑

评分

参与人数 1经验 +2 收起 理由
烽火连篇 + 2 关注中,本帖已推至赤壁热线网站首页。

查看全部评分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21:3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交警同志严查一下远光灯的
 
回复 支持 5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17:15 | 只看该作者
可以罚他们做几个小时的义工,扫下地,捡下垃圾之类的。有助改善市容,又对违法人员有惩戒作用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23:29 | 只看该作者
赤壁交警有那一天骑摩托车带头盔了,真不要脸,还抓别人不带头盔的。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19:0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还有三轮车最邪了。。。。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18:21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常态化,莫热不到三日两早上。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16:42 | 只看该作者
点赞  教育为主   处罚为辅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8 17:28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每个执法点放一台挖机,违法车立即压瘪,驾驶员拘押15天,违法者撞死白撞,保证交通秩序三天见效。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7 15:5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此举好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30 18:51 | 只看该作者
@赤壁交警 好像交警的的铁骑队,上街也一样没有戴头盔吧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推荐
发表于 2018-8-29 12:3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既然包括电动车,非机车该怎样处理是不是也应该公布下?要依法治理!而不是口袋里个政策!!?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发表于 2018-8-27 15:44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点赞。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8-8-27 15:53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8-8-27 16:42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做得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8-8-27 17:0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好,点赞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8-8-27 17:13 | 只看该作者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吧,查不查驾驶证?基本上一查一个准。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的真是太多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8-8-27 17:1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好公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6-1 08:3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