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质效
解决健康扶贫政策在实施过程中
暴露的突出问题
今年赤壁市对
现有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的
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完善
有哪些调整?
带着你的疑问
小编为你解答
新政策报销范围及标准有那些变化?
答:赤壁市的农村贫困人口在赤壁市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左右;大病、特殊慢性病赤壁市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左右。农村贫困人口赤壁市内就医,年度个人负担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控制在5000元以内。农村贫困人口在赤壁市外住院,需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到赤壁市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如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赤壁市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健康扶贫政策。
老政策不区分赤壁市内或赤壁市外就医,“985”兜底保障费用包含了政策内、政策外及住院起付线等项目。
参保补贴有了什么变化?
答:分类别对贫困人口实行差异化补贴。一是对农村贫困人口中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特殊群体继续实行全额参保补贴。二是对其他农村贫困人口按当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的50%给予定额参保补贴。
老政策对所有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均给予全额资助。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有那些变化?
答:对农村贫困人口的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农村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不设住院起付标准,对其他农村贫困人口赤壁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设为100元、400元、800元,赤壁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1000元。住院起付标准不纳入健康扶贫政策保障范围。
农村贫困人口在赤壁市内就医住院报销比例维持原标准不变,赤壁市内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比例仍分别设置为90%、80%、70%,农村贫困人口赤壁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上调1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为65%。
大病保险报销有什么变化?大病保险报销有什么变化?
答:贫困人口赤壁市内和赤壁市外住院,大病保险起付线仍然按5000元标准执行,分段报销比例调整为设为65%、70%、80%。贫困人口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的,按普通参保群众报销比例报销大病保险费用。
老政策分段报销比例为60%、70%、80%。大病保险费用报销不受转诊和定点医疗机构等条件限制。
医疗救助政策有那些变化?
答: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10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对低保对象、其他农村贫困人口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按72%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低保对象救助限额为3万元,农村贫困人口救助限额标准为2万元。取消农村贫困人口1000元医疗救助起付标准。
老政策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100%比例救助,救助限额为5万元,低保对象按50%-70%比例救助,救助限额为4万元,农村贫困人口按50%-60%比例救助,救助限额为3万元。
赤壁市外就医转诊手续如何办理?
答:农村贫困人口因病情需要转往赤壁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由赤壁市内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住院转诊证明,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可自主选择到赤壁市外指定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市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湖北科技学院附属二医院、市结防院、一九五医院、爱尔眼科医院、徐辛勤医院、麻塘风湿病医院、咸宁市七彩梦康复中心。
省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武汉同济医院、武汉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肿瘤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武汉金银潭医院、武汉市第三医院、武汉亚洲心脏病医院等。省级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最终以协议确定名单为准。
是否仍执行“先诊疗后付
费”政策?
答:农村贫困人口在赤壁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继续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入院时只需交纳基本医保住院起付标准费用,无需交纳住院押金。在赤壁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农村贫困人口新老政策待遇如何衔接?
答:“新政策”将于2019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农村贫困人口2019年7月31日24时前住院和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老政策”规定报销医疗费用。2019年8月1日0时后住院和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新政策”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实行“一站式、一票制”即时结算。
来源:云上赤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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