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社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会,赤壁市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收工作启动。
会议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参保规模、参保人群、征收缴费方式、征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2020年参保任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分工,就如何做好参保征收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医保局作为牵头负责单位,要统筹协调,切实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协同推进机制,做到“零漏登、零漏收、零漏保”;税务部门要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或委托村(社区)学校等代为征收、多元化网络缴费”的方式,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规定,拟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核定征收方案,确保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达到412000人以上;人社部门要协同税务部门做好参保登记信息录入工作,务求做到准确、完整;教育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在12月底前完成在校学生的参保缴费工作,力争圆满完成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收工作任务。
延伸信息
医保筹资标准:
在2018年的基础上增加30元,按每人每年250元征收。
特困供养、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优抚军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等七类特殊群体,个人缴费部分继续给予全额补贴。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给予50%补贴。
报销标准:
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65%。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10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低保对象、其他农村贫困人口按70%比例给予基本住院救助,按72%比例给予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低保对象年住院救助限额3万元,农村贫困人口年住院救助限额2万元。
大病保险赔付标准:
大病保险待遇起付标准为1.2万元,1.2万元以上3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0%;3万元以上10万元(含)以下部分赔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赔付7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实行上不封顶。对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群体起付标准减半,赔付比例每档提高5%。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起付标准5000元,赔付比例每档次提高5%。
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