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流中穿梭 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 绝不是说说而已! 交警蜀黍千叮呤万嘱咐 遵守交规各行其道! 然而还是有些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鄂L619A3 违法时间:2019-11-20 14:03 违法地点:银轮路口东直行
鄂L658A3 违法时间:2019-11-20 12:52 违法地点:银轮路口南直行
鄂LD67G9 违法时间:2019-11-26 12:24 违法地点:长城花园路口
鄂L61L19 违法时间:2019-11-24 00:47 违法地点:河北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
鄂L601F5 违法时间:2019-11-23 11:19 违法地点:赤壁大道与凤凰山路交叉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被记2分、罚款100元,如果已经进入路口强行变道压越实线,则会被记3分、罚款100元。
下面都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所造成的悲剧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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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 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来源:咸宁广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