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1-7-31 22:02 编辑
cbrx022
cbrx022 当前离线
生日2001 年 1 月 1 日UID1014358好友0记录0日志0相册0主题1分享0阅读权限10注册时间2011-7-23在线时间4 小时经验47 点威望0 点 狗仔卡
热线宝宝
热线宝宝, 积分 4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 积分
帖子20精华0赤币39 ¥ | 电梯直达
楼主
发表于 2011-7-23 14:11:0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cbrx022 于 2011-7-26 10:47 编辑
事情已经开始慢慢解决了,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支持! |
点评
挖煤哥 网络的力量挺大的嘛!! 发表于 2011-7-26 16:53
爬上墙头看红杏 希望有后续报到。 发表于 2011-7-26 12:28
一品衣阁 建议去新浪发帖 发表于 2011-7-25 18:41
lcyzr19 深深同情楼主。王忠明的受害者。我一亲戚也是受害者。 发表于 2011-7-24 20:57
不信命 什么??他们是两父子??果然是上梁不正、 发表于 2011-7-24 20:13
赤壁古风 你遇见鬼了,王忠明是民事审判庭的王新亚庭长的爹。 发表于 2011-7-23 15:47
超级好人 你跟他讲法律 他跟你讲流氓 你跟他讲流氓 他跟你讲法律 弱势群体 深表同情! 发表于 2011-7-23 15:17
|
靛蓝色的眼泪
靛蓝色的眼泪 当前离线
生日1988 年 9 月 13 日UID1001817好友0记录0日志0相册0主题1分享0阅读权限20注册时间2011-7-8在线时间18 小时经验87 点威望0 点 狗仔卡
初级会员
初级会员, 积分 87, 距离下一级还需 113 积分
帖子44精华0赤币88 ¥ | 65楼
发表于 2011-7-25 09:11:55 |只看该作者
狗官,狗官的女儿是什么?狗把。居然有狗在这为自己的狗爸爸咆哮 |
点评
引领先锋 为了正义而发言,可以理解。。。 发表于 2011-7-26 11:44
靛蓝色的眼泪 狗的同学也是狗 发表于 2011-7-26 09:29
2759227188 支持理性发言。希望为正义说话,为法律说话。 发表于 2011-7-25 23:49
爬上墙头看红杏 那位女生是我同学 她被你样侮辱 我肯定要出来给她说话 发表于 2011-7-25 17:57
靛蓝色的眼泪 莫非是狗? 发表于 2011-7-25 12:50
爬上墙头看红杏 请把你的嘴巴擦干净。 发表于 2011
|
cbrx022
cbrx022 当前离线
生日2001 年 1 月 1 日UID1014358好友0记录0日志0相册0主题1分享0阅读权限10注册时间2011-7-23在线时间4 小时经验47 点威望0 点 狗仔卡
热线宝宝
热线宝宝, 积分 47, 距离下一级还需 3 积分
帖子20精华0赤币39 ¥ | 66楼
发表于 2011-7-25 09:24:06 |只看该作者
因为当时立案的时候,因为经济条件的原因,向分管院长申请缓交立案费,等案件判决之前再交立案费用,所以才有要我交钱撤诉的事情,开始没有解释清楚。 |
| | |
|
互联网论坛不是搞人身攻击、随意侮辱他人的平台
这位网友发的帖子非常火爆,很多网友都是积极的回帖,发表各种意见,因而帖子的关注度很高。因为这类帖子涉及到法院审理案件的一些情形,也是一个敏感的话题。
不过, 这位发帖的网友最后还是道出了一些实情:当初到法院立案时没有缴纳案件立案的诉讼费用,是找分管的院长做的报批示予以缓交。就这位网友说的情况,当初立案时没有交纳诉讼费,但在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可以下达缴款通知要求这位网友缴纳诉讼费的,如果不缴纳的话,法院可以依法下达裁定书视为自动撤诉。这种做法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也是这位网友提及到撤诉的问题。由于这位发帖的网友没有陈述清楚,引起了许多跟帖网友对法院对那位法官的误解。
我是一一看过网友的回帖,越看越不是滋味。原因为何:看过上述部分帖子内容就会明白。
请问,发过帖子的网友有几位到过法院去见过这位法官,交谈过?有哪位网友看见过这起案件的卷宗材料??有吗???在没有明白案件实情,没有弄清楚实际情况之下,有些网友发表的帖子内容惨不忍睹,辱骂、羞辱。。。。。。各种骂街似的人身攻击的回帖。
赤壁热线论坛不是为网友提供的搞人身攻击的平台,不是随意侮辱他人人格的平台。我想,这位网友当初发帖的初衷恐怕是想借助这个平台早些解决自己的事情,并不是想借这种方式来羞辱他人,也不期望发生这种局面。然而,许多的网友的跟帖内容恐怕都令这位发帖子的网友所料不及,无法控制。
一些侮辱性的帖子引起了那位法官远在千里打工的女儿的注意,也表达了自己对父亲的支持。可是,女儿的支持招致了更多的羞辱性的回帖。我发表了回复,支持这位女儿捍卫自己父亲的勇气,支持这位法官。同样的遭到了网友的抨击。
今天一整天,我的心情无法平静下来,一直在思考这件事情。中国经济的发展速度举世瞩目,同样,中国的法制建设也是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由人治朝着法治的转变是迅猛的,法律越来越完善,民众的法律意识也是越来越高。只是,这种转变过程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一些当事人在维权时可能会遭遇到司法不公。其实,这种情形在任何一个国度都是无法避免。有些人总是提及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的法律制度与民主,看看美国人在伊拉克监狱的虐囚丑闻,滥杀无辜最后相安无事的事件;看看遭受全世界非议关塔那摩非法羁押虐待囚犯的种种恶行,就知道西方国家法治的所谓文明民主虚伪的程度。
同样,伴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的还有无线互联网,它让许多的网友找到维权的一种捷径方式,诉诸网络会引起高度重视,会尽快的解决自己的问题。同时,互联网的发展让许多的问题暴露在公众面前,舆情的涌起,让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可忽视。然而,有利必有弊,这种方式也容易引起诸多的法律问题,如同一把双刃剑,大力挥舞使用不当时会伤害到他人。看过那个帖子的部分跟帖内容的网友是会明白这个道理的。
法治社会的进步,不仅仅是执政者、职能部门、法律工作者的几方的努力工作,更需要每位公民必须自觉建立学习法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规则的良好法律意识,这是至关重要的。这种意识的建立如同为人处世必须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一样,不可或缺。
有些网友最近可能去过法院,不知道发现一个新情况没有?赤壁法院的法官都是在忙碌着,法官要把每件案子都要登陆到法院内部网,一件案子从立案到审理、裁判文书以及执行过程全部公示在网上。去过法院立案大厅的网友可以留心看看,立案大厅里有台触摸式电脑,不久,案件当事人可以查询到自己的案件究竟到了哪个环节?让当事人一目了然。赤壁法院的这种网络建设,就是为了使案件一直处于高度透明的审视之中,无人敢于以懈怠,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办案,有了监督,必然可以减少暗箱操作,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保障每一起案件尽可能得到法律公正的评判。这种模式的建立是可喜的,有了透明,同时可以减少当事人对法院对法官的误解。
重新回到这位网友的帖子话题来上来,一说起法官,一些人就会说:吃了原告吃被告。如同一说起律师一样:专门说假话颠倒黑白的诉棍。在目前的法治环境与法治氛围下,这种说法是和当前的法律意识的程度是基本吻合的。在旁人的眼里,法官是很有权势的官,其实,法官是非常不容易的,这种情形在许多内地小城市的基层法院几乎一致:
首先,是工资待遇低,微薄的工资需要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开支,人情世故等等,生活的难度可想而知。因为法官同样是普普通通的人,需要照顾一家老小。这和香港的法官实行的高薪养廉的制度而言,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其次,工作压力大。每一起案件,除了开庭审理之外,需要应对各种当事人,做好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和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尽量的让当事人和解,缓解矛盾。工作量非常的大。还有一些送达文书,起草制作文书,整理好每一起案卷材料接受内部的评查等等繁琐工作都需要法官亲历为之。
再者,现在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数量是与日俱增,每位法官承办的案件数量是越来越多,一方面是居高不下的诉讼案件,一方面是有限的精力和有限的办案人员,还要和许许多多的当事人打交道,做工作。和谐与维稳给法院的法官也带来了不小的工作压力。有的法官为了办案子,往往无法顾及家人,经常引起夫妻另一方以及孩子的抱怨。
最后,由于目前一些社会矛盾随着诉讼的案件越来越集中到法院,加之一些当事人的法律常识的欠缺,对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的不理解,以及双方当事人一旦对法官的工作方式与态度不满,就会认为得到不公正的处理,会很容易用各种方式把自己对对方当事人不满的情绪转嫁到法官身上来进行发泄。
那位发帖的网友提及到的法官在法院工作的年限比较长,把自己的青春甚至一生都要献给法律事业。许多的法官和他一样,辛勤的工作一直到退休。他的女儿大学毕业后完全是自谋职业自谋生路,远在广东做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者。这位法官并没有利用所谓的办案权力来为自己的女儿谋取利益。赤壁市的许多单位都有安排自己职工子女工作的情形,然而,赤壁法院许多法官的子女是在外地打工自行谋生。以前,法院曾安排过一些子弟做临时工,但后来都给清退了。
即便是待遇低,工作压力大,无法解决自己子女工作问题,许多法官仍是任劳任怨,直至退休。
之所以发表此文,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所言观点不代表赤壁热线。其实,作为论坛的法律板块的实习版主,在板块的显要位置发帖提醒过各位网友,发帖时注意热线的发帖规定,文明用语,不搞人身攻击。看过那个帖子的部分回帖内容,有些网友的回复让我感觉非常非常的遗憾。
其实,用一个虚拟的网名不负责任的随意侮辱他人的人格,就好像这个人躲在一个阴暗的角落里偷发冷箭伤害他人。对于出现的问题,对于需要解决的事情,在不明实情真伪的情况下,我们在跟帖之际是需要保持理性,需要遵守基本的游戏规则。可想而知,用这种不文明的言语侮辱他人的人格尊严不仅不能帮助解决问题,且在侮辱他人的同时也在公开的场合在作贱自己的人格,尽管用的是虚拟的网名,尽管是躲在阴暗的角落里。
今晚,对我而言,注定了是一个不眠之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