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掷挑边器
6.1 比赛前,双方应执行掷挑边器。赢的一方将在规则6.1.1或6.1.2中作出选择。
6.1.1 先发球或先接发球;
6.1.2 一个场区或另一个场区。
6.2 输方在余下的一项中作出选择。
7 记分方法
比赛的计分方法及规则:
⑴类似曾经的乒乓球记分方法,采用21分制,即双方分数先达21分者胜,3局2胜。每局双方打到20平后,一方领先2分即算该局获胜;若双方打成29平后,一方领先1分,即算该局取胜。
⑵新制度中每球得分,并且除特殊情况(比如地板湿了,球打坏了),球员不可再提出中断比赛的要求。但是,每局一方以11分领先时,比赛进行1分钟的技术暂停,让比赛双方进行擦汗、喝水等。
⑶得分者方有发球权,如果本方得单数分,从左边发球;得双数分,从右边发球。取消(单打)后发球线。在第三局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当一方分数首先到达11分时,双方交换场区。
7.3 一局的胜方,在下一局首先发球。
8 交换场区
8.1 以下情况运动员应交换场区:
8.1.1 第一局结束;
8.1.2 第三局开始前;
8.1.3 在第三局或只进行一局的比赛中,领先的一方得分为:
——11分
8.2 如果运动员未按规则8.1的规定交换场区,一经发现即在死球时交换,已得比分有效。
[ 本帖最后由 赤壁子龙 于 2008-6-23 23:04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