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规划,是一个地方或一座城市的发展战略蓝图,是百年大计、千年大计,具有刚性和强制性。但是,全国许多地方的城镇,或没有规划,或视规划为无物,随心所欲,率性而为,导致城镇建设杂乱无章,遍地垃圾建筑。不仅有损该地的形象,也严重阻碍该地的发展。
扰乱规划的,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以权乱规。规划的主管部门规划局,是政府系列中的一个二级机构,既无权抵制横向部门的违规行为,更不能违背上级领导的意图。某些领导,根本就没有规划意识,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头脑一热,大笔一挥,事儿就成了。多爽快呀!听说南方某市一位规划局长不肯在一份违规图纸上盖章,市委书记竟然在图纸上盖上市人民政府的大印,还扬言要撤掉规划局长!其实,要撤掉的应该是这位拥权逞凶目无法规的市委书记,要表扬的应该是这位敢于坚持原则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的规划局长。
二是以钱违规。钱可以驱使官员随意更改规划。一方面,是官员私欲的需要;另一方面,某些开发商以投资为由,迫使官员变更规划。不管怎样,都要通过“权”才能达到目的。
规划之重要性,做官的谁都懂,但在实际工作中就是做不到。他们的头脑中,权大于法的观念根深蒂固。各级各地政府也经常作规划,但那是做表面文章,谁也没拿它当回事。而作规划的“专家”呢,也深知其妙,从网上下载些东西,东拼西凑,改个地名,换个数字,“规划”也就出炉了,拿给政府,换点咨询费,双方把盏言欢,各得其所,皆大欢喜。有人来看时,拿出来显示显示,表明自己是按“科学”办事的。来人一走,规划则束之高阁。当然啰,你要是不对长官的口味,他便将“规划”作为武器,把你打的哑口无言。
要维护规划的科学性、稳定性、严肃性,应加强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将规划作为项目准入的门槛,像所有项目都要环评一样,通过规划部门认可,方能立项,从制度上予以保证。二是规划部门将规划公布于众,让大家都来监督,也让全体公民都树立规划意识,人人都能自觉遵守规划,维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