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生儿一出生就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住院费花了1115元,报销了505元,现在政策真是越来越好了,小孩一出生住院,就算之前没来得及为小孩上户口参加医保,只要是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日前,家住赤壁市赤马港办事处的龚女士感激不已,并表示家人每年将积极缴费续保。她的小孩今年3月5日出生没满月就患了肺炎,在医院住院治疗。“还没有来得及为小孩上户口参加医保,不知道能不能享受报销”。她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来到市医保局咨询,幸运地得知就这一块刚刚有了新政策。在按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出院时,她如愿地获得了报销。 据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医保实行以来,基本上解决了全民的医疗保障问题,但新生儿一直以来都存在一个被人们和政策制度忽视的“空档期”。新生儿是一个时间性的群体,理论上的界定是在出生后的28天内,群体相对较小,且发病又没有太多规律,加之办理户口参保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容易被拖延忽视。而在这段时间内一旦患病住院,特别是患一些先天性的疾病大病,住院费用报销就是个问题。为了不断完善政策制度体系,解决新生儿这一“空档期”的实际问题,今年年初,赤壁市医保局制定出台了新生儿参保缴费前住院费报销办法,将新生儿纳入了医疗保障范围,考虑到为新生儿办理户口登记参保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还将新生儿理论上界定的28天适当延长到90天。 具体办法规定: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新生儿参保缴费前的住院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的;(二)新生儿住院期间,按居民医保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了住院申报登记或转诊审批手续;(三)新生儿的父母参加了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且及时足额缴纳了医疗保险费。报销办法是:在市内住院的,凭有关资料在定点医院结算窗口按照居民医保政策直接报销;转诊住院的,凭有关资料在市医保局服务大厅按照居民医保政策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