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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为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须知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即便这名女摊贩确实有错,但也不该被暴力执法,更不该用在其女儿面前采取反人性的野蛮措施。□评论员秦淮川
6日下午3点20分,在广州大道南靠近客村立交的路边,一名卖水果的女摊贩站在自己的小车旁哭红了双眼,执法中的城管人员则立在其身旁,不少行人也伫立观望。有个细节是:一名城管一个箭步绕向女摊贩,用力掐住比自己矮了10多公分的女摊贩,并意图顺势将其摁倒在地。后来,女摊贩走回到自己的摊前,此刻,女儿坐在小车上,跟妈妈一样哭成了一个泪人,一直很彷徨地看着将自己团团围住的人群。(3月7日《南方都市报》)
尽管真相并未全部还原,但一些场景注定引起争议,也注定无法抹去,这就是女摊贩被暴力执法时,她身旁那名嚎啕大哭的孩子。一个场景是,女摊贩被卡脖子和反剪时,距其不远的孩子眼睁睁地看着,满脸眼泪和恐慌;另一个场景是,冲突发生后,女摊贩被反剪遵在地上,孩子紧紧抱着她,而此时该女摊贩由于仍被反剪着,无法拥抱女儿。这两种场景,真是残酷的意象,催人泪下,又让人无法不燃起怒火。
此时,谁是谁非也许已经不太重要,那名无辜的孩子最让人心酸和心痛。她那么幼小,却亲眼看见母亲被虐待,承受罪恶的一幕;她那么害怕,却无法得到母亲的怀抱;她又那么无助和哀鸣,却换不来执法人员的仁慈和道义。有网友说,“孩子,望你长大以后不要恨”,不知道这幕场景会不会在孩子心里留下阴影,也不知道她如何看待悲哀的母亲和狰狞的执法者,更不知道她长大后如何打量这个社会,但此刻,她是最无辜、受伤害最深的人。
著名童话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感慨:“几天来我一直想不通长春盗车贼是在怎样的环境中长大的才能对两个月婴儿下毒手。看到这组图我明白了。我们何时成为了无视儿童存在的国家?就算他妈贩毒,您也应该先抱开两岁孩子让其回避再给其母上铐吧?执法环境中如有未成年人,应照顾其心理承受力。我想听正在北京开两会的广东代表委员对此图的看法。”应该说,盗车
贼涉嫌虐杀婴童与城管人员暴力执法并非一码事,但所提到的执法时应回避儿童,则是一个必须关注的现实命题。
十年前,我国就有地方规定,“(执法人员)执行强制措施过程中尽量回避少年儿童……”与其说这是人性化规定,不如说这是对法律的信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试想,在众目睽睽之下,对孩子的母亲采取如此凶狠的措施,对孩子该是多大的打击?《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去年,媒体报道,上海一名12岁孩子的母亲涉嫌诈骗外逃,**向学校提出要询问这个孩子。结果校长回复,学校可以让班主任、老师配合询问,但不能直接问学生,他们是未成年人,学校有义务保护其健康成长。消息传出,这名校长受到好评。在执法过程中回避少年儿童,不伤害到未成年人,这应该是执法底线。
3月7日,凤凰卫视《时事辩论会》主持人程鹤麟在其微博上提到了这样一个案例,“昨天香港执法人员依法驱赶一座旧楼里的居民,看到其中有一孕妇,当场宣布停止执法行动,撤了!两相对照,程老汉真想骂某些人的娘!”这种比较确实令人唏嘘。当然,应该明确的是,无论香港还是内地,保护孕妇属于常识,比如按照相关规定,对确有违法行为的孕妇,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达拘留所执行。无论对孕妇还是对带有幼儿的女子,执法人员都应该给她们保留最后的一点尊严。
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说过,“为保存风纪,反而破坏人性;须知人性却是风纪之源泉。”即便这名女摊贩确实有错,但也不该被暴力执法,更不该用在其女儿面前采取反人性的野蛮措施。更何况,她毕竟只是一名养家糊口的摊贩而已,又能有什么错?以破坏人性的方式执法,不仅伤害了孩子,还败坏了公序良俗,激化了社会矛盾。期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更期待代表委员及时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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