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办理须知 为方便广大读者利用赤壁市图书馆丰富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我管面向全社会公开免费办理赤壁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特制定如下办理方法: 一、 办证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年公民、外籍人士(含年满16周岁)可申请办理赤壁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以下简称“读者证”) 未成年人(6周岁至15周岁)可在家长的陪同下申请办理赤壁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以下简称“读者证”) 二、 办证方法 成年读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外籍人士持护照,未成年读者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读者证。持户口的未成年读者在办理读者证时,请通过电脑自助注册个人信息,提出办证申请。 读者在办理读者证时,需缴纳图书保证金(押金)人民币100元整。 首次办理读者证时,免收工本费。 三、 读者证功能 1、阅览:凭读者证方可进入各阅览室阅览。 2、电子资源:使用赤壁市图书馆多媒体视听室以及电子图书、电子期刊等数字资源。 3、外借:凭读者证使用在综合阅览室借还中文图书;报刊阅览室借还中文期刊;少儿阅览室借还少儿图书。 四、 办证时间 周三至周日:8:3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9:00—16:00(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五、使用时效 有效期2年,期满后需办理验证手续方能继续使用。 六、补证方式 读者证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本人原因,造成证件遗失或损坏,读者应持本人身份证或保证金收据,立即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两天后持本人有效证件或保证金收据领取新证。领取新证时须缴纳读者证成本费5元。因读者未妥善保管读者证而造成的损失由读者自行承担。 七、退证方式 1、读者办理退证手续时须同时持有: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读者证、保证金收据。读者证和保证金收据将在退还读者100元保证金时一并收回 2、若保证金收据遗失或者读者证遗失,须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读者证办理挂失手续。一周后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原件、读者证、退还保证金申请书,办理退证手续。 3、委托他人办理退证手续,须持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社保卡)、委托人读者证及保证金收据,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办理退证手续。 4、读者退还保证金前,必须还清读者证上所借图书和期刊,并交清逾期滞还费用。 5、读者办理退证手续时,如读者证遗失货损坏,需赔偿读者证成本费5元后,方可退还保证金。 6、读者办理退证后,如需再次办理读者证,需交纳读者证成本费5元。 八、特别提示 请自觉遵守《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及我馆规章制度,爱护图书,按时还书。赤壁市图书馆读者借阅证每证每次限借图书2册,借期为1—30天;超过规定期限的,每册每天按0.2元交纳滞还费;中文期刊限借2册,借期3—15天,每册每天按0.1元交纳滞还费。 读者在规定期限内未阅完的图书可续借一次,借期为30天。 图书续借方式:1.到馆续借(带好读者证前往借阅部门办理,无需带书)2.电话续借(拨打电话0715——5067186)具体规则详见各阅览室门前借阅须知。 所有条款解释权归赤壁市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