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引发广泛关注的“三儿童扶摔倒老太被诬陷”事件,已经告一段落。经四川省达州市GA局达川区分局查明,老太太蒋某某系自己摔倒致伤,蒋某某、龚某某(蒋某某的儿子)强行索要赔偿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决定对蒋某某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因年满70周岁,依法决定不予执行),同时对龚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三名备感心理压力的小学生松了一口气,他们的家长因为“终于还孩子一个清白”而感到欣慰,无数围观的人们也为之额手称庆。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极少数人,明明是自己不小心摔伤,明明是别人施以援手,明明应该对援助者表示感谢,却偏偏一口咬定人家是肇事者,如此之人、如此之行虽颇使常人难以理喻,却又明明生活在你我身边。这种丑剧虽非每天上演,但每发生一起,都会使善良的人们感到寒心。
家长们对积极调查的警方和热切关注的媒体表示感谢,这是由衷的,因为若非如此,事情就可能不会如此快地得到解决。但我以为,所有关心这个事件进展的人,都不应该忘记感谢愿意作证以及出面作证的现场目击证人。是他们为警方办案提供了有力依据,是他们驱散了孩子们心头的阴影。孩子们表示以后遇到这种情况还要扶,这是对证人、对社会最高、最丰厚的回报。
倘若我们没有足够的热情、勇气和准备去救助别人,哪怕只做一个旁观者,也不该做一个消极的旁观者,我们可以积极地为他们作证。为善良作证,可以使人们看到即使在道德滑坡的年代,高尚与善良仍是一个无可否认的客观存在;为善良作证,可以击退不可思议的谰言,粉碎企图嫁祸于人的险恶用心;为善良作证,可以让善良的人们不再感到孤独和凄凉,使善的力量蓬勃生长成为可能;为善良作证,就是与善良的人们一道前行。
但正如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也不足以自行。难道要在大街小巷都安装监控设备以便于调查取证,才能护佑善良吗?难道要等到人们都有了证据意识、都懂得了自我保护,善行才能大行其道吗?鼓舞人们向善,需要制度支持。如果希望更多的人为善良作证,那么就要健全证人保护制度;如果希望更多的人乐于行善,那么就要使恶意利用他人善心的人受到可以预见的惩罚。最新的消息是,蒋某某及其家人对警方的处理决定表示不服,将申请复议。这是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应遭到嘲笑。他们会不会申请复议,又将给出一个什么样的、令人信服的真相,人们不妨拭目以待。不过,赌咒发誓毕竟不能自证清白,推翻警方的认定同样需要有力的证据。请继续为善良诚实作证,无论谁最终被证明是不可撼动的清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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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虎 发表于 2013-11-27 16:24 反正我是不敢在路上扶老人的
日语教室 发表于 2013-11-28 12:23 应教育儿童遇到这样的事情最好报警或喊救护车
功夫熊 发表于 2013-11-28 14:44 随着时间的流逝,坏人已经渐渐变老了。汽车上,你不给他们让座,他们骂你;摔倒了,你去扶他们,他们会讹你 ...
慧行小国 发表于 2013-11-28 14:47 哈哈哈 说的非常经典
功夫熊 发表于 2013-11-28 14:48 能得到老师的赞赏,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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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0 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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