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即使没有结婚证,新生婴儿也能落户口了。日前,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省GA厅近日联合制定下发的《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出生医学证明》,该证明与结婚证、生育证等脱钩。这就意味着,在湖北,未婚妈妈可以为宝宝上户口了。这项新规目前引起极大关注,因为包括北京在内的其他省市给孩子上户口时,“准生证”和“出生证”缺一不可。
新政:未婚妈妈也能为孩子办户口
“出生证”和“准生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而出生证全称叫《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的法定医学证明。11月20日,湖北省发布关于《出生医学证明》新办法。新《办法》规定,从2014年起,父母无需提供结婚证和准生证,签发和管理机构就可办理宝宝的《出生医学证明》,并严禁在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时收取工本费、搭车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据了解,根据新《办法》,未婚妈妈们需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地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观点:尊重生命还是纵容未婚先孕?
如果按照惯例,为新生儿落户需要父母结婚证、准生证、户口簿等,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没结婚,新生儿是无法落户的,这也会影响到今后孩子的入幼儿园、入学等现实问题。但近年来,未婚妈妈、单亲妈妈群体出现,由此带来的“黑户”、“黑孩子”现象屡屡发生,。
湖北省的这一新政发布一周以来,网友们对此事的评论也日渐激烈,并且呈现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
支持者认为,出生证与结婚证脱钩后,孩子可跟随父母一方落户,可以解决以往的“黑户”“黑孩子”现象,这是对父母生育权、孩子生命权的尊重。但反对方认为,不要结婚证和准生证就给孩子落户,更易产生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等问题。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婚外生育应该是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约束的范畴,比如限制家庭财产的转移、继承等。
晨报记者 吴婷婷 徐晶晶
■北京落点
办出生证需持结婚证和准生证
昨日,北京晨报记者查询了本市关于结婚证和出生证的关系。根据本市医院规定,在医院办理出生证,需持父母双方身份证明,包括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并需持结婚证、准生证到医院的出生证办理处领取《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缺少结婚证或准生证是无法办理出生证的。
记者还致电北京市计生服务热线12356,得到的答复是截至目前,北京市规定没有结婚证不能办理《生育服务证》,俗称准生证,这是给孩子办户口的必备条件。根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必须具备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北京市户口,夫妻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在北京办理《生育服务证》。
另外,关于新生儿入户办理的问题,依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领取了《生育服务证》的夫妻,在其子女出生后,应当持《生育服务证》和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部门办理新生儿入户手续。也就是说,孩子上户口时,“准生证”和“出生证”缺一不可。
2013年12月03日15:47 来源: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