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99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收起左侧

饭店规定最低消费,违法!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2-16 1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徐隽)在日常生活中,一些餐馆会“禁止客人自带酒水”、“收取包间最低消费”,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这些规定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霸王条款”无效。

  这位负责人说,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维护自身权益。

  去年10月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将于2014年3月15日施行。去年12月,北京市工商局向社会发布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另收费”等餐饮行业常见的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


  《 人民日报 》( 2014年02月16日 02 版)

赤壁热线微信公众号
沙发
发表于 2014-2-16 19:45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要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发表于 2014-2-17 02:16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这有什么奇怪iai的,俺们酒吧都有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小吃。都是不成文的行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广告业务|版主守则|免责声明|无图版|手机版|小黑屋|删帖指引|赤壁热线 ( 鄂ICP备11015190号 )

GMT+8, 2024-11-11 16:2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