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在中国,在公共场合拍照中未用于商业用途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并不代表公共场合就可以随意的拍他人,这是一个拍摄者个人的道德观问题,社会容忍度与个人容忍度不耻的行为,我一直很反感,特别是拿着单反的那些摄影爱好者在西藏,在新疆,在旅游景点,以及那些你们认为你很好奇地方去拍你们的人物,你们以为在拍动物园的动物嚒?有取得对方的同意嚒?你们已经侵犯了他人的生活空间,不要以为人家贫困,读书少,打不过你们,你们就可以为所欲为,如果一群欧美人去你们家,拿着相机去拍你们家人,跟拍动物园猴子式的,你会快乐嚒?所以,换位思考,请你们放下你们手上的摄影机,停止对他人的冒犯。
我并非对楼主有偏见,只是就事论事,给大家提个醒,社会进步了,不要再说自己读书少了,要做个文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