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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报料]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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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5-2-15 00: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不要问 于 2015-2-15 00:04 编辑

    我们是赤壁市赵李桥镇刘家山采石场的两名股东,也是一介平民百姓,现控告赤壁市国星钙镁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赤壁市人大代表田国华的违法事实:其擅自侵占赤壁市赵李桥镇刘家山采石场的570万元经济补偿款,并在我们与其协商过程中持刀砍人,希望有关部门主持公道,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2011年4月,我们(以土地及山林作价玖拾万元)与赤壁市赵李桥镇刘家山采石场(该场陆拾万元股份属赤壁市国星钙镁制品有限公司所有)共同投资在赵李桥镇百花岭村朱子坳矿山组建赤壁市赵李桥镇刘家山采石场,双方约定今后矿山股份分配按百分比计算,共负盈亏。后因武深高速的修建,需从朱子坳矿山下穿过一条隧道,导致朱子坳矿山不能再进行开采工作,为此,武深高速赤壁项目部按国家相关规定决定补偿赤壁市赵李桥镇刘家山采石场638万元的经济损失,现有570万元补偿款已于2015年2月初全部打入赤壁市国星钙镁制品有限公司的帐户上,但我们作为赵李桥镇刘家山采石场的股东,不仅没有拿到一分补偿款,并且连本金都没有说法。为此我们多次找赤壁市国星钙镁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田国华协商按双方出资比例分配补偿款的相关事宜,但田国华均避而不见,也无任何说法,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找到田国华家里,田国华的妻子称其不在家,后田国华的弟弟来出面谈,因其弟弟态度恶劣,双方言语不合而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这时,田国华手持柴刀突然从家中冲出并向我们身上砍来,所幸躲避及时,没有造成流血事件。但田国华作为赤壁市的人大代表、优秀党员,却无视党纪国法,这一持刀砍人行为十分恶劣,在当地群众中影响极坏。
    综上所述,田国华作为赤壁市国星钙镁制品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市人大代表及党员无视党纪国法,侵占他人财产并持刀砍人的行为已丧失一个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和市人大代表的职责。为此,我们直接反映于相关部门,请求相关部门引起重视,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问题,让我们尽快拿回本金及相应的补偿款。我们将万分感谢!另外,我们所反映的情况都是真实的,如果不能还给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的话,我们会在合法的前提下继续向上级反映,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控告人:江新全  联系电话:13797252197
        李文华  联系电话:13997532356
201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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