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上午,广西两名平乐籍男子来到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偷狗,遭遇村民“围剿”,一人当场毙命,一人被打伤,两人所驾驶的摩托车也被愤怒的村民烧毁。目前,已有10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首先我说明一点,我是以事论事,不偏袒任何一边。这件新闻之所以传播的这么快,跟事件的严重性有关。从上面新闻的事件可以看出中国当前农民愚昧无知,法律意识还有很大的提高。偷狗贼固然可恨,但因为偷了狗被剥夺了性命那就说不过去了,不但说不过去,就是法律上也过不去。要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可以说这帮村民无视中国法律法规,这是在犯法。
首先谁给你们的执法权?谁给你剥夺别人生命的权利?农民有执法权吗?你是**吗?中国那一条法规规定偷了狗就可以被打死的?就是**抓杀人犯时,没有迫不得已都不会开枪,就算是杀人犯都需要法院宣判后再执行死刑,这些偷狗贼对村民有什么威胁吗?别人偷的是狗,不是人!哦,别人偷你一样东西,你二话不说就把别人打死,你这到哪里都说不过去。至少他有赔偿你们财产损失的能力。把人打死,偷狗贼的命你们这些村民赔的起吗?别人偷你的狗,村子里的农民却要了别人的命,这是中国社会的退步,村民目无中国法律,任凭自己的判断把偷狗贼打死,那还需要**做什么呢?需要法院法律做什么的?如果这种现象不得以挟制,社会的秩序会乱扯一团糟;你偷我家一样东西,我把你打死,各种悲剧会不断上演。从这件事也可以看出,没文化真可怕。人生在世,孰能无过呢?连一次改过的机会都不给,这跟那些歹徒有什么区别?
这件事原本可以这样解决的。
首先村民抓住这两个偷狗贼,可以打一顿出出气,扣押车辆及偷狗工具,派人通知村干部,另外报警。在派出所内,把近两年来村子里所有丢失的狗全部统计好,让偷狗贼进行赔偿,然后派出所对其罚款没收作案工具。气也出了,钱也赔了,经过这一次大损失偷狗贼会另谋出路。你好他好大家都好。
这下好了,偷狗贼一死一伤,打人村民犯罪要坐牢,还要赔偿死者伤者的费用。本来丢失的狗钱没有赔偿到,还要倒赔别人的巨额费用。打死偷狗贼这些农民得到什么?得到是坐牢,是巨额赔偿,得到的可能是再一次复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