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步流星 于 2016-1-28 18:35 编辑
原标题:国家卫计委:再有因违反计生政策上不了户口,发现一例即严处
“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1月28日消息,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维护每个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合法权益。
1月26日晚上,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在中国人口宣教网接受采访时表示,“我可以负责任地说,各地不会再有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上不了户口的问题,有一例反映上来,我们就会认真地严查、严处。”
据记者了解,由卫计委、GA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督查组,正在对解决“黑户”问题进行督查。目前,各地落实解决“黑户”问题力度依然不一。
北京西城没有社会抚养费征收证明不能上户口。北京市西城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的二孩已经三岁多,准备今年三月份入托,但家附近的几所幼儿园都要求必须有户口才能上。她到辖区派出所打听上户情况,给她的回复是,如果没有计生部门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的证明,就不能给她的孩子上户口。
深圳已经上完户口。目前,广东等省已经比较到位地贯彻了无条件上户口的政策。据一位给超生二孩上了户口的深圳居民表示,上完户口快一个月了,她还没有收到催缴社会抚养费的通知书。
解决“黑户”问题的一个障碍在于,部分超生人员担心上户之后会被追征社会抚养费,所以不敢前去上户。另一部分超生的公职人员并不担心被追征社会抚养费,但是他们惧怕超生的事情因此曝光而被开除公职,失去工作。河北一位有20多年工龄的国企干部告诉本报记者,如果被开除,损失太大了。白白辛苦了几十年,以后的养老保险等都没有着落了。 【相关政策】 之前的超生罚款仍然要继续交 由于我国的无户人口当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产生的,《意见》出台之后,很多人都想知道,既然全面二孩政策已经落地,那么在今年1月1日之前超生而没有办户口的,现在虽然可以办户口了,但当时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是不是还要交?实际上,之前在很多地方“不交超生罚款就不让落户”几乎成了不成文规定。 对此,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副司长周美林表示,国家卫计委将积极配合GA部门,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公民,也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依法依规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也就意味着,以前超生所产生的社会抚养费罚款估计还是要继续交。实际上,去年12月27日新修改的计生法也不涉及取消征收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不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第三个孩子,同样是超生,仍然要征收抚养费。 无户儿童可以先入学再办户口 如果说人们重视户口,不如说重视的是户口簿上附着的教育、社保等种种社会福利。无户口人员圆了“户口梦”,各项保障措施能否跟上? 就教育方面而言,教育部提出,《意见》出台后,各地须全面掌握辖区内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适龄儿童情况,可先入学,后办户口登记手续,按就近入学原则,同时据实际情况安排就读。此外,学校需为所有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建立学籍和学籍档案,对于新登记户口、暂无户口学生与其他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一个实际的问题是,一些无户口的儿童可能落户之前在私立学校就读。”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岳经纶说,在完善学籍信息的过程中,教育部门应尽量简化流程,避免让孩子和家长来回奔波。
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后享受同等待遇 社保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农保处处长汪圣军表示,“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衔接,为新登记户口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提供服务和便利。” 在养老保险方面,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按规定享受养老待遇。已经就业的,应按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在医疗保险方面,目前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形成,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覆盖了城镇就业人口、城镇非就业人口和农村人口。无户口人员办理户口登记后,均可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政策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责任编辑:张苗PN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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