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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湖北省著名商标企业和地理标志行业协会进行奖励的决定来源:赤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3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的若干意见》(咸政发〔2014〕10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对荣获“中国驰名商标”的羊楼洞股份有限公司在咸宁市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赤壁市奖励20万元;
二、对荣获“湖北省著名商标”的湖北人福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在咸宁市各奖励5万元的基础上,赤壁市各奖励5万元;
三、对新获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赤壁市茶叶协会、赤壁市竹业协会在咸宁市各奖励20万元的基础上,赤壁市各奖励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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