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陆水湖管委会 于 2016-5-31 16:43 编辑
5月23日,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传来喜讯,《陆水风景区总体规划》(下文简称《规划》)获国务院正式批复。这意味着,陆水湖生态环境将获得国家级保护。 关键词之一:保护 陆水湖是赤壁城区2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源,被形象地称为赤壁的“水缸”、“母亲湖”。 前些年,陆水湖水质一度下降,城区居民饮水安全受到影响。对此,赤壁市连续几年将“保护陆水湖”列为市政府十件实事之首,先后组织召开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协调督办会30余次。 2014年,该市投资近200万元,建设了陆水湖上游垃圾拦截装置并购买清漂船,组织了10艘打捞船,将沿湖生活垃圾运出陆水湖进行无害化处理。 2015年,赤壁以1号文件的形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陆水湖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意见》,市政府投资4500多万元,建成完善蒲纺至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管网等工程,将蒲纺全部工业废水并入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目前,赤壁依法依规对陆水湖周边12家餐馆实行关闭,对4家宾馆实行限期治理;先后取缔湖内挖沙船6艘、运沙船12艘,淘汰快艇等水上游乐船只30余艘。 此次《规划》获得批复,标志着陆水湖生态环境将得到进一步强有力地保护。 批复明确要求,按照划定的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严格执行相应保护措施、建设控制要求和环境保护标准;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湿地岛屿、文物古迹、历史建筑等资源,特别加强对陆水湖、摩崖石刻、赤壁之战遗址等重要资源的保护管理;风景名胜区内严禁开山采石、滥伐林木、污染水体、损毁文物古迹等行为。 关键词之二:利用 在风景区利用上,《规划》要求,严格控制利用强度,坚持保护优先、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抓紧编制报批详细规划,引导和控制各类建设活动。 此前,赤壁市专门成立了陆水湖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结合实际,限制对景区的利用率。 《规划》进一步限制了利用率。禁止超容量接纳游客,风景名胜区日合理游客容量控制在35400人次以内、日极限游客容量控制在44300人次以内;严格控制景区内旅游服务设施数量、用地和建筑规模,接待床位总数控制在3340张以内。 做好规划设计,加强滨水地带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与景观风貌控制,退让湖岸足够距离。做好城乡规划与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协调衔接,控制居住区规模,妥善处理村镇建设、居民生产生活与景区资源保护利用的关系,加强景区旅游市场整治,引导景区居民有序从事旅游服务。 目前,景区内大部分居民已转移安置,做到了景区内无居民建筑。 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强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 关键词之三:融合 在城市发展融合上,2010年5月,陆水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委托湖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式启动《陆水风景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经过规划编制单位细致踏勘、广泛征求意见,结合陆水湖区域经济发展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现状,着重与城市发展规划充分融合。 如何融合?景区严格落实《城乡规划法》等相关规定,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与城市规划在实施环节的协调与管理。 在景致上,保护陆水湖同城市相融、精致和谐的景观特色,严格控制城景过渡带内的建筑高度、体量、色彩。建筑物高出环湖树冠高度的部分应有良好的体量和造型,组成平缓、柔和的轮廓线,与背后的自然山脊线相呼应;对现有高出树冠的大体量建筑,通过垂直绿化等各种绿化手段来弥补。 在后期项目建设上,城景过渡带范围内重大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环境分析和评价,严格按程序报批。城市建设区必须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有关要求执行,区内重点控制城市建设规模和环境污染。对影响景观和环境的建筑和设施,限期改造、搬迁或拆除,恢复自然环境和景观风貌。 据统计,赤壁市政府先后关闭景区内小纸厂、塑料厂、化工厂等8家,拒绝环评不达标的企业落户5家。 今年,赤壁市又获得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点创建机遇,陆水湖风景区环湖公路建设项目被纳入其中,目前项目完成设计规划,已进入施工阶段。(咸宁日报记者 黄柱 特约记者 童金健 通讯员 李传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