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三十年前,茶庵农村一户人家迎来了家里第四个生命,但可惜是个女孩,因为前三个都是女孩,并且当时计划生育不允许,家里估计也没钱罚款,生下来第二十三天,她们决定将这个女孩子扔掉(估计是男孩肯定不会扔),于是委托了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小女孩让她把她扔到马路上去,这个善良的小女孩不忍心,于是跟她们说,我不扔,给她找一户好的人家吧。她们同意了。
于是,这个小女孩给这个小宝宝买了一套新衣服,希望穿的体面点会有人收养。后来,她找到了一户不能生育的人家,将她送给了他们收养,别人要给她钱,她不要,虽然,她书读的少(小学毕业),但至少她知道拿钱性质就变了。过了三天这个婴儿的亲生父母来了,但不是来看望宝宝的,而是询问孩子的去向,当时,这个小女孩的车间主任及同事都证明她没有拿一分钱好处,这对父母走了。(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心态。)
后来,好心的夫妇供着这个小婴儿度过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并且见证了她的婚姻,正享受天伦。她的亲生父母三十年来,没有一次看望。
事情到了这里,并没有结束。
三十年后的今天,那个狠心的父母“良心发现了”(这里有个故事背景,小婴儿的三个姐姐都是小学毕业,在农村种田,要么在外打工),找到当初的那个小女孩(这个小女孩父亲走的早,一手一脚拉大自己的弟弟妹妹,最小的弟弟当时只有6岁,现在几个弟弟都是当时村里的名人,混的比较好),(我不知道,他们出于什么原因,出于爱?还是亲情?还是想要在这个小女孩上敲上一笔?还是希望把扔掉的大学生“捡回来”?她们没有想到,当初不是这个小女孩提议送人家,没准这个婴儿早已经死都死了)希望把孩子接回去。而当初那个善良的小女孩,因为生活等多方面原因已经重病缠身(发病住院期间,那对父母不断打电话骚扰,要找自己的“女儿”)。我不知道这件事情最后怎么解决的,狠心的父母说不找了(要到当初那个善良的小女孩家里找麻烦,后来说不找了,我也不知道是不找自己的女儿啊,还是不找当初那个女孩)。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那个善良的小女孩就是我妈,狠心的父母是她同村一户人家,好心的父母是蒲纺一户人家。
我就搞不懂了,养不起不会打胎吗,当时打不了?还不是抱着生男孩的心态,希望生下来。现在看别人过好了,来捞一笔?还是希望打官司,捞病危的妇女一笔?做人讲究良心好吗?你他妈三十年一次都没找过,甚至看都没看一次,现在说认就认,考虑过那个婴儿的感受吗?她三十年来,一直被养父养母视如己出,你说抢走就抢走?她也结婚了,生了孩子,她不是当初那个懵懂的襁褓。你为了一己私欲,破坏几个家庭,心里没有负罪感吗?更何况,她现在认不认你都不一定。还来威胁我妈?我妈是收了你一分钱,还是收了另一户人家一分钱?你给我妈好处了,还是他给了?
做人无耻,会遭报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