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赤壁交警 于 2017-4-17 15:38 编辑
近年来,我市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的现象越来越突出,由于摩托车、电动车安装遮阳伞后,改变了车辆原有的结构,改变了行驶中的风阻系数,降低了驾驶的安全性能,存在着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赤壁市《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GA交警部门将会同相关单位,在全市开展遮阳伞专项整治工作,强制拆除并收缴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安装的遮阳伞,全市所有摩托车、电瓶车一律禁止安装遮阳伞。请广大车主于2017年4月30日前,自行拆除安装的遮阳伞。 自2017年5月1日起,GA交警部门将对非法安装遮阳伞的车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处50元罚款并收缴非法装置,涉及公职人员的,将抄告市纪检委及所在单位,请全体市民积极配合。 本通告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赤壁市GA局交警大队 2017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