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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明天 女职工可以放假半天 上班的姐们有半天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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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8-3-7 20: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福利!明天 女职工可以放假半天 上班的姐们有半天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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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8-3-7 20:57 | 只看该作者
三八妇女节,单位没给放假,该不该拿3倍工资?

女神节(妇女节)就要到了,你是不是已经准备好礼物啦?

周到君的主意是:送她一个加班就得给3倍工资的假日!

要知道,知晓这一天要放半天假的并不如想像得多



至于了解这一天上班该不该付加班费的,就更少了



■来源:截图

所以,当你舌灿莲花地和她的老板把这篇文章的内容讲清楚,然后女神节那天中午帅气地从工作地点接走女神去happy,你可得记着出主意的周到君。

还不快来背攻略~~~

▌ 妇女节该不该放半天假?

不少企业面对这样节日肯定是拒绝的。还有企业对员工说,妇女节不该放假的吧,你看每年国务院的放假通知都没提——



乍一看,这种说法似乎不无道理,直到周到君看到每年这个通知的题目——



既然只是部分,那么不在其中肯定不意味着就不放假。

实际上,决定是否是国定假日的规范性文件是《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而其第三条明确规定: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

你看,很明确吧,放假半天。

(要是你不怕挨打,周到君再给你普及一下妇女的定义:在司法概念中,妇女就是指14周岁以上的女性,是对所有成年女性的一种统称。)

当然,妇女节与国务院通知提及的节日还是有区别的,因为它只是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六条这样规定: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由此可见,这个假是不需要调休,这也是它总是“进不了”国务院通知的原因。

总结: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系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所以“三八”妇女节与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相同,均属于“法定”的休假日。

与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休假日相比,“三八”妇女节等特定公民放假的节日仅在适用对象(前者适用与全体公民,后者仅针对女职工)和补假处理上(前者在双休日的应当补假,后者在双休日的不再补假)存在差异。

妇女节当然肯定必须放半天假。

▌ 妇女节上班该不该拿3倍工资?

既然是法定休假日,根据劳动法,加班的话确实有3倍工资可拿: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但问题在于当你的女神向企业主张这一权力时,企业的HR可能会甩过来一份文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

这份文件是当时劳动部给上海劳社局的一个工作函,妇女节上班不支付加班费主要就是依据这个了。

这份文件的意思总结起来就两条:

①三八节符合放假条件而上班的人,只需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

②三八节碰上星期六、日,若还是让人上班,得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这份文件是2000年公布,自那以后,几乎全国的劳动部门都是按照这个函的规定来处理此类事件的。

但正如你所见,这个函与周到君上面列举的劳动法条款是相冲突的。

    而这种冲突还带来了下面这个案例:

陆某与上海某服装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其中一项请求为补偿2006年、2007年“三八”妇女节的加班工资60元以及25%的补偿金15元。青浦区仲裁委员会以上述函件为由驳回了陆某的该项仲裁请求。

陆某随即起诉至法院,继续主张该项请求。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考勤记录记载,原告在2006年、2007年的“三八”妇女节均上班,根据有关规定,妇女在“三八”妇女节应可休息半日,被告应按300%的标准支付原告“三八”妇女节上班8小时的加班工资68.83元(扣除已支付的工资)。被告未及时支付原告“三八”妇女节的上班的加班工资,另应支付25%的补偿金。

法院遂判决被告上海某服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陆某2006年、2007年“三八”妇女节上班的加班工资60元以及25%的经济补偿金15元。

(案件来源:(2008)青民三(民)初字第380号)总结:

法院的判决表明,从法律的角度讲,即便是原劳动部有函件规定,但该规定属于规范性文件,而非法律法规,其等级效力较低。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上位法相冲突的前提下,该规定当属无效。

也就是说,妇女节加班从法律角度是应该付3倍工资的。

但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不发加班工资乃至不放假的企业很多。这可能还是需要劳动部门自己考量规定的有效性,出台新的相关文件,及时跟上时代。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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