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交警自从开展一盔一带活动以来,好多驾驶人都能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但是仍有一部分驾驶人及乘坐人因为怕麻烦选择不系安全带,安全带之所以叫“生命带”,是因为它起着约束移位和化解缓冲作用,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有效避免驾乘人员向前冲撞、甩出车外,从而减轻受伤的程度。系安全带不能降低事故发生率,但能降低伤亡率!
今天,赤壁交警就来曝光一批不系安全带的司机:
车辆号牌: 鄂L6F658 违法路段:西湖国际路段
车辆号牌: 鄂AG3C08
违法路段:西湖国际路段
车辆号牌:鄂LC0005
违法路段: 西湖国际路段
车辆号牌: 鄂LT6709
违法路段:西湖国际路段
车辆号牌:鄂AEM321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鄂AHY258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鄂L1F982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6C516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60F71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61U22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65E55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鄂L68271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D27Q2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E6F29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鄂LE7Y77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鄂LE59J1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 鄂LEY086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车辆号牌:鄂LL1525
违法路段:亿丰路段
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的处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安全带
今天您系好了吗?
安全带是系在自己身上
关键时候可以保护生命
而不是系给蜀黍看的
安全带不仅要系,更要正确系
出门在外,安全至上
非机动车骑行者要戴头盔
机动车乘车人要系安全带
赤壁交警将继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
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劝导行动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
请自觉养成驾乘车系好安全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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