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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人才政策速览① “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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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2-9-16 11:0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营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发展生态,深入推进科技强市和人才强市建设,咸宁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咸宁高质量发展,推出一系列人才政策。本期,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就“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发放,梳理解读相关政策。

  一、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条件
  1.经就业地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2019年11月15日后来咸首次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3.来咸就业(不含行政单位)并已办理《就业创业登记证》;
  4.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同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1.博士研究生10000元/人/年;
  2.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年;
  3.“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5000元/人/年;
  4.其他本科高校毕业生3000元/人/年;
  5.专科生1500元/人/年;
  符合条件的可连续申请补贴三年。

  三、办理流程
  1.人员身份认定。申请人须填写《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附件1),交由就业地人才创新创业超市或相关部门进行身份认定;
  2.生活补贴申请。用人单位向当地人才超市提交《“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等有关资料,为本单位引进满一年的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补助。

  四、所需资料
  1.申请人《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复印件;
  2.申请单位《“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申报登记表》;
  3.申请单位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4.申请人《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7.申请人个人劳动(劳务)合同、聘用协议书复印件;
  8.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账号、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9.单位(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已申请过生活补贴的人员重新申请时仅需提供2、3条材料,其他材料无变动可不用提供,如有变动请重新提供。

  五、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申报2次(6月和11月)

  六、政策咨询电话

  附件:文章末尾下载下方附件
  1.咸宁市“大学生引进计划”人员身份认定表
  2.“大学生引进计划”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登记表
  3.申报来咸就业生活补贴资金承诺书

来源:咸宁市委人才办 咸宁市人社局
本帖最后由 赤壁市人社局 于 2022-9-16 11:2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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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7 13:00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现如今怎么啦?是个“人才”却需要获得“生活补贴”才能生存下去,天妒英才?这样的“英才”也太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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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16 22:27 来自0715圈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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