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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医院草菅人命 派出所出手“相助” [打印本页]

作者: 墨回首    时间: 2012-4-16 17:23
标题: 医院草菅人命 派出所出手“相助”
湖北咸宁市中心医院如此做法天理何在?国法何在?
我是湖北省赤壁市官塘驿镇石泉村四组村民,是一个遵纪守法、勤劳本分的百姓。近日发生在咸宁市中心医院的一件事情让我异常震惊,此事正常渠道无法解决,只能诉诸于边缘媒体,望得到大家发自内心的支持和好心人的帮助。
我嫂子叫汪金安,现年48岁,于2012年3月7日在赤壁市人民医院进行宫颈癌根治手术,手术很成功,医生建议术后进行康复放疗。
病人于2012年3月23日来到咸宁市中心医院办理了入院手续,经过该院医师检查得出结论:各项指标功能都正常,可以入院进行放疗。
在放疗期间,开始时病情还算稳定,但在前几天(4月10号左右),病人感觉身体不适,提出想放弃放疗,但院方不同意,病人按照医生的建议继续治疗。
4月15日凌晨1点左右,病人生命体征危急,期间病人丈夫(我哥)按几次提示铃叫医生及护士,他们来看过后就说没什么事情,连续两次叫他们后,护士就很不耐烦了,并说没事不要再叫她。前两次护士来了后也只给病人吸了点氧,打了一小时点滴,之后护士径自睡了。
眼看病人情况越来越危急,我哥半夜里四处找值班医生,都没有找到,眼睁睁看着病人于2012年4月15日凌晨5点多在病房死亡。
此事发生后院方领导无一人问津。
接到消息后,我和家人决定要向医院讨个说法。直到4月15日下午院方才委托一代表(代表身份不明)来进行协调。协调事宜一直拖到下午4点多钟,院方也没有一个领导出现,对于病人死亡原因院方也没有交代。家人无奈,只好把嫂子的遗体放在了门诊大厅,还是没有得到处理,后来与院方约定4月16日上午来处理相关事宜。
大概4月15日晚上十点多钟,正在医院等候的我们忍受着饥饿与疲劳,等待着茫然的第二天到来的时候,也不知道是哪里来了一大群人(大概一百多人),把我的家人一个个打倒在地,把我嫂子的遗体强行抢走,同时强行带走了5个人(包括体弱多病的老者),至今下落不明…
我们只是一群老实巴交的农民,我们身体有病了,需要医治,难道去医院就医就是错误吗?
我们的亲人死了,我们要的只是一个说法,难道这点要求也不能够满足吗?
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需要健康的身体继续生活,医院你医不好就要知道知难而退,为什么还要为了赚取那一点点的医药费(我们的血汗钱)而不顾死活;
人死入土为安,医院抢走尸体,难道是对付医患纠纷的惯用伎俩,以此来要挟伤心的尚且存活的人:你们只能罢手…
我们去医院只是为了一句解释和安慰,却被无缘无故带到了拘留所,生死未卜…
医院的协商就是叫来凶悍的打手,所谓的解决就是“毁尸灭迹”,医院的医生不是上帝,医治不好所有的病人,那么请在死者走后,给活人一条路走,一点念想。


人有生老病死,我们都能理解,但是对于生命的离去,不能这么的敷衍了事,我们失去了亲人,只是想向医院讨要一个说法,以宽慰死去亲人的魂灵,我们不想对这个着火的世界抱怨什么,我们只是想在非理性的状态下寻找那么一点残存的理性和良心。我们深信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那么你救不活死人的时候,就不要再对活人痛下毒手。人在做,天在看,医院存在的道德良心,还剩几两?

试问这是何天理,还是没有国法?我们家人都是老实八交的农民,并且一生奉公守法,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特来请求市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

2012年4月16日

作者: 墨回首    时间: 2012-4-16 17:24
是真实的事,请求版主不要和谐。
作者: 小哥    时间: 2012-4-16 17:29

作者: hhh333888    时间: 2012-4-16 17:50
《悲惨世界》
作者: 机关枪    时间: 2012-4-16 17:55
到处都是矛盾!黑社会成了官府的打手!对外软弱无能,对内强压暴制
作者: 雅轩Baby    时间: 2012-4-16 18:03
这是一个黑暗的社会,可怜的还是我们这些百姓
作者: 水=冰    时间: 2012-4-16 18:04
不用放弃
坚持下去,保存好各种医疗票据,做好斗争准备
作者: 19wo    时间: 2012-4-16 18:06
和恋人讲道理,是不想谈了;和老婆讲道理,是不想过了;和同事讲道理,是不想混了;和上级讲道理,是不想干了;和老板讲道理,是不想升了;和邻居讲道理,是不想见了;和朋友讲道理,是不想交了;和老师讲道理,是不想学了;和社会讲道理,是不想呆了;和权力讲道理,是不想活了。
作者: 卧虎    时间: 2012-4-16 18:12
这简直就是黑社会
作者: 引领先锋    时间: 2012-4-16 18:12
一定通过正面渠道来解决此问题。。。
作者: 遥远的星空    时间: 2012-4-16 18:14
100多人来强人?土匪啊?
作者: 八面来风    时间: 2012-4-16 18:15
有理、有利、有节地坚持战斗
在三条战线同时发动:一是收集证据、走法律途径(特别是病人最后时刻医生和护士不闻不问的证据和各项病历,治疗证据。二是上访并求助媒体将此事件曝光。三是以暴对暴(此条战线最好不要发动),现在社会上也要不少“医闹”,你来黑的,我也来黑的。大家一起黑
作者: wxdxiaodong    时间: 2012-4-16 18:18
哎。这种事情,一定要摄像。事先要做各个方面的准备
作者: wxdxiaodong    时间: 2012-4-16 18:26
要不然你没有什么证据。到哪里去找人。摄像机至少可以抓住一部分人的面孔。媒体是抓新闻的,要是你有当场的视频。直接发到网上,保证你一两天就转开了。地方也就重视了。
现在你没有足够的证据。估计很难.
作者: he_y555    时间: 2012-4-16 19:15
现在知道什么是 和谐社会主意  都是畜生 人在做 天在看
作者: 放开那个花花    时间: 2012-4-16 19:17
这b社会.坏人才能横行.真的.
作者: 完了滚远了    时间: 2012-4-16 19:23
我好像记得丁书记问GA局长,现在赤壁的警匪是什么关系?局长说,赤壁现在的警匪是一家。
作者: 法外柔情    时间: 2012-4-16 19:25
我只想说在改革开放的同时,要有邓小平的步伐,更要有毛泽东的思想,百姓的日子确实不容易!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6 19:29
不是有田律师吗?
请田律师出马嘛!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6 19:32
赤壁人民医院也经常有这样的事发生啊!
老百姓怎么斗得过医院呢?
医院是GCD的棋子,受他们保护。特别是公立医院,他们的形象是不可玷污的!
悲剧总是发生在没有权势的人身上,如果受害者家属有权势关系,医院肯定会做出很大补偿的!

请节哀!
作者: 习惯有理    时间: 2012-4-16 19:39
19wo 发表于 2012-4-16 18:06 和恋人讲道理,是不想谈了;和老婆讲道理,是不想过了;和同事讲道理,是不想混了;和上级讲道理,是不想干了;和 ...

太有才了。
作者: 习惯有理    时间: 2012-4-16 19:42
大家都顶起,我不信他们只手能遮天。
作者: 海底飞    时间: 2012-4-16 19:47
为什么不报警?
作者: 痞子520    时间: 2012-4-16 19:49
  节哀把   强者的天下就是这样的

作者: 赤壁凡人    时间: 2012-4-16 19:49
这种事我们老百姓不好说
作者: 机关枪    时间: 2012-4-16 19:53
逍遥剑神 发表于 2012-4-16 19:29
不是有田律师吗?
请田律师出马嘛!

你以为田律师是最高检CHA院?这可是跟咸宁 人民医院斗啊!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6 20:27
本帖最后由 逍遥剑神 于 2012-4-16 20:28 编辑
机关枪 发表于 2012-4-16 19:53
你以为田律师是最高检CHA院?这可是跟咸宁 人民医院斗啊!


田律师一向是正义的化身,为民请愿的忠仆! 要不畏强权嘛!
难道一遇到困难就不能出面了,那就不值得热线网民的支持合追捧了!
作者: 机关枪    时间: 2012-4-16 20:31
逍遥剑神 发表于 2012-4-16 20:27
田律师一向是正义的化身,为民请愿的忠仆! 要不畏强权嘛!
难道一遇到困难就不能出面了,那就不值得热 ...

这是个烫手的东西!你看有几人接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6 20:32
引领先锋 发表于 2012-4-16 18:12
一定通过正面渠道来解决此问题。。。

这样的事情,哪里会让你正面处理啊!
你在做梦吧
作者: 策马    时间: 2012-4-16 20:36
一百多民警居然公然抢人,还将受害人家属强行带走。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要用这么多人吗!天理何在,民生何存!现在人在那都不知道,你们想干什么?
作者: 11168540    时间: 2012-4-16 20:39
本帖最后由 11168540 于 2012-4-16 21:03 编辑

现在医患关系很紧张,对医生打骂致死致伤事件最近不断报道,我只想说医务工作者队伍绝大数是有爱心有牺牲和奉献精神的,
    站在局外人的角度,也不了解情况,可能院方有做得不到位,处置确实不当地方。有给患者及其家属带来无法接受的地方。我建议还是要和当事方充分的沟通协商,有理有据有节,可以要说法,可以诉诸法律,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我始终坚信这个社会还是有说理的地方。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6 20:46
机关枪 发表于 2012-4-16 20:31
这是个烫手的东西!你看有几人接

我敢说没人敢接!
作者: 天凉好个秋    时间: 2012-4-16 20:51
建议楼主请知名媒体、记者跟踪报道,到各大论坛发帖
作者: 个性男人88888    时间: 2012-4-16 21:39
放弃就是你的错!   还是有地方可以申冤的 !  不是钱的问题!  要讨个说法! 一个不闻  两个不问 那他们就更猖狂了!
作者: 天天天天向上    时间: 2012-4-16 21:51
此事不顶枉为人子!!!!
作者: 赤壁苹果树    时间: 2012-4-16 22:00
这不就是黑社会吗!叫我们普通老百姓么样活。
作者: 南门踢    时间: 2012-4-16 22:2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味醒醒    时间: 2012-4-16 22:32
黑社会啊!!!!!!!!!!艹
作者: ▄︻┻┳═一    时间: 2012-4-16 22:36
11168540 发表于 2012-4-16 20:39
现在医患关系很紧张,对医生打骂致死致伤事件最近不断报道,我只想说医务工作者队伍绝大数是有爱心有牺牲和 ...

这个小医生不错!说的有道理
作者: ▄︻┻┳═一    时间: 2012-4-16 22:37
这个标题太醒目了 这贴会火
作者: 1766160674    时间: 2012-4-16 23:17
打电话去湖北省记者看看啊
作者: 黑暗    时间: 2012-4-16 23:17
我等P民是冒得法管这个事的哦。。
作者: 赤壁伙计    时间: 2012-4-16 23:27
对楼主表示同情!如果楼主家里确实无权无势的话《估计有关部门已经调查过了》就到此为止,能拿到丁点儿补偿就不错了。免得到时候搞得是伤个伤残个残,多个往牢里关,人财两空。发生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莫指望在这个神奇的国度会有奇迹出现。跟我们伟大的供铲挡讲条件等待的只有一个下场...............
作者: 赤壁伙计    时间: 2012-4-16 23:46
赤壁刁民 发表于 2012-4-16 23:34
你要相信风水轮流转!

呵呵!风水已经从我达里转过去了,不然我还是像以前一样的天真,天真的相信法治社会难道没有一点王法吗?
作者: 3M净水器代理    时间: 2012-4-16 23:54
现在这世道唉。。。~
作者: 赤壁伙计    时间: 2012-4-16 23:58
赤壁刁民 发表于 2012-4-16 23:50
缺德事做多了会遭报应的

莫非说了两句直话就要捉我个人,达个报应我有蛮怕噶
作者: 网上银行    时间: 2012-4-17 00:12
谁来关心一下弱势群体啊,给他们一些帮助吧!
作者: 节能建材    时间: 2012-4-17 10:44
必须要有一个完整的作战计划才能闹事,否则只会被和谐
作者: 赤壁红枫花圃    时间: 2012-4-17 10:52
唉,黑暗的社会,黑暗的生活,可怜的只会是无辜的老百姓啊!
作者: 方正传媒    时间: 2012-4-17 10:54
现在医院不给力嗒!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2-4-17 12:05
08年赤壁中医院也是这样处理医患纠纷的,患者家属上访,警方称之为“正常执法”。
作者: 574126038    时间: 2012-4-17 16:31
又一个被河蟹了,屁民伤不起啊
作者: 爱像流星    时间: 2012-4-17 17:06
我们这种小老百姓只能围观。。。。。深表同情!
作者: luorui332211    时间: 2012-4-17 17:07
和社会讲道理,是不想呆了;和权力讲道理,是不想活了。
作者: 牧马南山    时间: 2012-4-17 17:19
不到赤壁治,你到咸宁搞么家,外地人不硬气,杯具啊!
作者: 小小兔大大个    时间: 2012-4-17 17:32
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会给你一个说法的
作者: 马鸡跟    时间: 2012-4-17 17:38
法律是死的 .被有权人玩论欺压若试群体?
作者: せ尧    时间: 2012-4-17 17:57
咸宁市中心医院!我还以为是赤壁呢!
作者: 说说心里话    时间: 2012-4-17 18:38
人民医院有的医生,只想到赚钱。谁去想救人啊!
作者: 一诺    时间: 2012-4-17 18:50
麻木 人都快不行了还让医院乱搞  有家属在旁陪护是吃屎的 别怪我言辞过激 一条命又这样丢了  现在解决问题 好就医院多少赔点钱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7 19:44
楼主,你这个事现在有什么结论了没有啊?
作者: 策马    时间: 2012-4-18 12:22
有结论没有,LZ
作者: 墨回首    时间: 2012-4-18 14:47
策马 发表于 2012-4-18 12:22
有结论没有,LZ

打你啊!你问我
作者: 墨回首    时间: 2012-4-18 14:51
逍遥剑神 发表于 2012-4-17 19:44
楼主,你这个事现在有什么结论了没有啊?

暂时没还有,我也不在家。具体到什么阶段了,还要打电话回去问问
作者: 爱.呼吸    时间: 2012-4-18 14:55
这个世界什么都贵就是老百姓的命不值钱
搞发了焦大家都不讲法律都不要命看哪个敢那么翻翘
作者: 超凡人生    时间: 2012-4-18 15:00
这个事也许只有丁哥才能给你摆平。
作者: Yiwang    时间: 2012-4-18 15:28
顶帖,求领导关注
作者: 赤者    时间: 2012-4-18 16:54
Yiwang 发表于 2012-4-18 15:28
顶帖,求领导关注

热血网友!
作者: 蓝天白云-赤壁    时间: 2012-4-18 17:10
此帖子一定要顶起。。。
作者: 茵茵草    时间: 2012-4-18 17:30
“同时强行带走了5个人(包括体弱多病的老者),至今下落不明…”现在出来了吗。。深表关心同情!
现在是法制社会,希望用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作者: 茵茵草    时间: 2012-4-18 17:37
关人是要依据法律条文得,否则是非法得。。主要是公 安 部、卫生部的通告。
不知是根据哪条哪款,现百度出来,希望对你有帮助。。。

    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的医疗秩序,保证各项诊疗工作有序进行,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履行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社会公共场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手段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侵害就诊者合法权益,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
    二、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或方式侵害患者的合法权益,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患者及家属要遵守医疗机构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改善服务态度,讲究医德、医风,提高诊疗技术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四、医务人员与患者之间要建立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良好医患关系。医患双方发生医疗纠纷时,医疗机构应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有关患者的诊疗情况及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并认真、及时、妥善处理;患者及家属应依法按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不得寻衅滋事。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GA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倒卖医疗机构挂号凭证;
    (二)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的;
    (三)在医疗机构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四)利用封建迷信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骗取财物的;
    (五)偷窃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患者财物的;   
    (六)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医务人员的;
    (七)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
    (八)其他扰乱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的行为。
    六、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严禁非法使用。对违反者,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严厉惩处。
    七、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增加收费透明度,禁止向患者乱收费;认真执行急诊首诊负责制,对急危重患者应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治。患者就诊、治疗要按章交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诊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有效的出院通知后,住院患者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据病床拒不出院。
    八、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其他场所。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卫生部     
    GA部
    二OO一年八月三日




作者: 茵茵草    时间: 2012-4-18 17:44
还有一通告是:无法复制,请你自己看看



作者: wxdxiaodong    时间: 2012-4-18 17:49
赤壁某医院曾经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你在论坛上搜。肯定有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18 19:51
爱.呼吸 发表于 2012-4-18 14:55
这个世界什么都贵就是老百姓的命不值钱
搞发了焦大家都不讲法律都不要命看哪个敢那么翻翘

哥们十八大来了,可不要乱说啊!哈哈
作者: 空降兵    时间: 2012-4-19 00:41
静等结果
作者: 神经哥精神    时间: 2012-4-19 01:04
用煤体暴光是最好的手段,就算还不回公道,也可以让那个医院臭名远扬.
作者: 零零八    时间: 2012-4-19 04:18
热血网友!     
作者: 子丑寅卯    时间: 2012-4-19 08:32
现在的社会怎么都这样,无语,无耐!别放弃,坚持下去!
作者: yj202624    时间: 2012-4-19 10:33
又是黑起了颈的事········
作者: lisa103    时间: 2012-4-19 11:40
黑心的医院!
作者: 喜杨杨    时间: 2012-4-19 17:57
正常不行!那就来横的,天理何在,草间人命!!!!!!{:soso_e111:}
作者: 楼上    时间: 2012-4-19 22:06
不知道,某些医院为什么那么的漠视生命,真是愤怒加悲哀。
作者: 方正传媒    时间: 2012-4-19 22:18
医院现在不给力!
作者: 钱丫丫    时间: 2012-4-20 11:16
赤壁医院治得好好,干嘛要去咸宁呢!咸宁人都没得教养的
作者: 盛宇吉祥    时间: 2012-4-20 13:53
听说
这次医疗事故 咱赤壁市有关部门已经介入了。帮死者家属讨回公道。毕竟是赤壁人撒。坐待结果吧
作者: 迷迭香    时间: 2012-4-20 14:10

慰问楼主。

活着TC这个权贵资本主义社会里,只恨贫贱不能移。
作者: LIMING1201    时间: 2012-4-20 14:36
对楼主的遭遇表示同情,
唉~~~~~!这个社会确实是黑暗·········
作者: 城市乡村    时间: 2012-4-20 14:44
盛宇吉祥 发表于 2012-4-20 13:53
听说
这次医疗事故 咱赤壁市有关部门已经介入了。帮死者家属讨回公道。毕竟是赤壁人撒。坐待结果吧

真的、假的呀、等结果
作者: 茶庵,胖哥    时间: 2012-4-20 15:05
请求市政府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作者: 采莲    时间: 2012-4-20 15:46
关注中。。。真是屋漏又逢连夜雨。雪上加霜。。。唉
这是十分钟之前咸宁某人在咸宁某网的最新回复如下:

4月15日,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发生的关于赤壁市患者汪金安死亡引起的医疗纠纷,我作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参与了纠纷的调解工作。
患者3月23日因宫颈癌(赤壁市人民医院诊断为:子宫颈低分化鳞状上皮癌侵及深肌层)根治术后半月入住咸宁市中心医院肿瘤科进行放疗。咸宁市中心医院诊断为:1、宫颈癌术后;2、心脏起搏器术后(8年前,患者因心动过缓安装心脏起搏器,经查心电图左前分支传导阻滞)。
4月15日凌晨2:30,患者出现抽搐(据了解:患者8年前有抽搐病史,4月10日也出现过抽搐,医生进行相应处理后自行缓解),当班医生给予相应处理后,请神经内科医生会诊,向家属告病重。5:20,患者病情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之后,医患双方进行协商未果,15日下午,家属将死者尸体移至医院门诊大厅,15日22:00左右,GA部门依法将尸体转至殡仪馆,并逮捕家属5人。
4月18日,该案经医患双方协商,已经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以上是事情简要经过。

该案发生之后,政府领导多次过问,信访局多次接待,GA、卫生一直参与调解,不存在楼主所说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况。
各级领导关注民生、维护和谐,都以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为前提,对于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我们支持用合法的途径解决,对于违法停尸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非法行为将予以坚决打击。
医疗纠纷的处理的合法途径有三条:第一是医患双方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第二是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医方是否有责任,责任有多大。第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患方并没有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的途径,所以“此事正常渠道无法解决”的说法也不成立。
我们主张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不仅有利于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还有利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医院的监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该案中,如果患方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程序,鉴定结果医方有责任的话,患方不仅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依法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处分。
我们真诚的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理性的对待医疗纠纷,能够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


作者: 天瑞之城    时间: 2012-4-20 16:16
打倒咸宁中医院,如果不给一个合理的解释。
作者: 伊诺凯将军    时间: 2012-4-20 17:44
可怜平民老百姓阿。
作者: xiaolizsd    时间: 2012-4-20 18:35
19wo 发表于 2012-4-16 18:06
和恋人讲道理,是不想谈了;和老婆讲道理,是不想过了;和同事讲道理,是不想混了;和上级讲道理,是不想干了;和 ...

这话说的也太精辟了
作者: xiaolizsd    时间: 2012-4-20 18:35
这就是现实的社会
作者: zangao8866    时间: 2012-4-20 19:11
看了你的故事确实感到不平,你现在只有以黑治黑。联系我把。出点小钱。我来帮恩摆平
作者: cplss    时间: 2012-4-20 21:07
     人民只要真实的事实,公正的处理!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2-4-20 21:38
这是什么鬼医院?那些护士和值班医生怎么能于患者明显不适反应而不顾?医德何在?白衣天使?我看是杀人凶手,现在各地新闻一件一件的黑心事件报道,揪出一个一个黑了心的中国人,可耻可悲...
作者: 星丫头    时间: 2012-4-20 21:41
支持楼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持久战,医院能这样“毁尸无恐”,看来"后盾"也不少哦...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20 21:45
星丫头 发表于 2012-4-20 21:41
支持楼主,你要做好心理准备持久战,医院能这样“毁尸无恐”,看来"后盾"也不少哦...

劝你不要告了,你这样拖下去肯定是倾家荡产都没结果的。
我有一个同学他们家也是出现这样的情况,就在赤壁人民医院。已经两年,官司还拖着在。
他们有时间陪你玩,也有钱赔你玩。
你看到没,咱们赤壁热线的律师都不敢给你出主意了。
应该知道什么后果了吧。
作者: 逍遥剑神    时间: 2012-4-20 21:46
zangao8866 发表于 2012-4-20 19:11
看了你的故事确实感到不平,你现在只有以黑治黑。联系我把。出点小钱。我来帮恩摆平

你干得过党?
最多也只是把那几个医生搞一顿而已。
GCD最黑,没有谁能黑过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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