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地各部门层层推荐,省委宣传部组织评审,“荆楚楷模”4月上榜人物名单揭晓,本报今日予以发布。
荆楚楷模4月榜单
刘少华
中共党员咸宁市赤壁市司法局法宣股股长
图为:刘少华
50多岁的刘少华,经历了1986年开始的“一五”普法到如今的“七五”普法,整整34年。
1984年,21岁的他在社区为居民讲授常用法律知识,课间无数次被居民提问打断,直到中午12点多,群众热情不减。通过他的帮助,多名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迎刃而解。至此,他决心在普法战线干到底。
1986年,刘少华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习3年法律。学成后,他回到岗位。白天,他到市里的水泥厂、公汽公司等单位讲课;晚上,奔赴乡镇村讲课,一讲就到深夜。截至目前,他一人讲授的法治课就超过1200场次。
他的办公室,每天都有慕名前来咨询的群众。他从不怠慢,群众总是满意而归,叫他“刘律师”。“加班多、材料多、动脑多,咨询多”,“个人休息少、身体考虑少、要求少、群众不满意少”,这“四多四少”是同事们对刘少华的评价。
进入互联网时代,刘少华还特别注重运用新媒体普法,微信公众号、微博讨论、H5、QQ交流、普法电子书、普法网站建设等,他紧跟潮流,一样不少。
虽然多次有机会晋升到新岗位,刘少华总是婉拒:“我热爱普法工作,即使将来退休,也愿意继续做普法人”。
数十年不忘初心,凭内外兼修,法助八方接地气;
逾千次亲传正义,更声情并茂,律牵百姓仰天平。
横批:星火燎原
(湖北省楹联学会柯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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