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关公耍大刀 于 2011-3-14 09:13 编辑
每年的“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市委、市政府都是是发了红头文件的。大多数单位和个人积极捐款(当然也有“被捐”的)。这些资金与国家救济资金捆绑使用,解决了受灾困群众及贫困家庭的基本生活。但也有一些单位拒不执行市委、市政府精神,成为为富不仁的典范。现予以曝光。
2010年未捐款单位:
市烟草局、石油公司、财保公司、人寿保险、农发行、信用联社、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技术监督局、城投公司、经济开发区、市场服务中心、邮政局、水利局、林业局、广电网络公司、城管局、公汽总公司、市政公司、司法局、中医院、二医院、蒲纺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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