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3.05分我从城北加油站加油返回单位,路过广电红绿灯时,人车不幸被交警大队公路巡警扣留。我的摩托车都快骑退役了,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场景当时真有点不知所措,他们拿过身份证,要我交出手机,然后就被他们带进了交警大队,做过笔录后,中队就打算上报治安大队予以罚款2000元并处10日行政拘留。我一着急说出自己在XX局工作,他们考虑到是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就网开一面免除了行政处罚,非要罚款2000元,我好说歹说才同意罚款1000元,我接过罚单收据是我们单位发出的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整个执法过程还算规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我是属于第一款无证驾驶型的,他们的处理也是合法的,对此我并无太多异议。
但是,交过罚款,收到放行单后我就去取车,并返回交警大队打算花260元补办一个摩托车驾驶证,以免日后又遇到同样的麻烦。工作人员要我拿出N年前的购车发票才能办理,车都快骑烂了哪还找得到过去的发票啊!无奈,我只好跨上破骑依然无证驾驶上班去了。
我发此贴的目的一是宣传下交通法规,二是想与大家讨论下像我这样被处罚过的车主依然没有证怎么办?三是建议交警部门不应该以罚款为目的,应及时为车主补办各种手续。把罚款的精神运用到为便民服务之中去不是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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