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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花诺言 陈天生 大年初一,平日热闹的街市变得冷冷清清,大小店铺都已关门闭锁,只有两三家花店把各种鲜花摆放在街边叫卖。几对青年男女在挑选红艳娇嫩的玫瑰花。看得出,他(她)们是想以玫瑰花向对方表达感情。但他(她)们是否想过,给对方或友人赠送此花,远非“送人玫瑰,手留余香”那么简单,而是要用一生的忠贞来信守自己的承诺。 看到年轻人手捧玫瑰的幸福笑脸,使我想起了拿破仑那著名的“玫瑰花诺言”。 1797年3月,法国皇帝拿破仑到卢森堡第一国立小学演讲时,送给该校校长一束价值3路易(当时的一种货币)的玫瑰花,并说:“为了答谢贵校对我,尤其是对我夫人约瑟芬的盛情款待,我不仅今天呈献上一束玫瑰花,并且在未来的日子里,只要我们法兰西存在一天,每年的今天我都将派人送给贵校一束价值相等的玫瑰花,作为法兰西与卢森堡友谊的象征”。不久,拿破仑死了,这个玫瑰花之诺自然没有兑现。不料,1984年底,卢森堡人要求法国政府履行诺言:要么从1798年起,用3个路易作为一束玫瑰花的本金,以5厘复利计息全部清偿,要么公开承认拿破仑是个言而无信的小人。法国政府当然不愿损害自己的原国家领导人的声誉。但3路易的本息,至今已高达140万法郎。此事让法国政府万分尴尬。最后,经多方周旋,法国政府公开声明,“以后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物质上,法国将始终不渝地对卢森堡大公国的大中小学教育事业予以支持和帮助,来兑现我们拿破仑将军一诺千金的玫瑰花诺言”。 在诚信危机道德滑坡的今天,这个“玫瑰花诺言”有着多方面的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