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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田律师 于 2012-4-6 13:17 编辑
一, 曾经 轰动赤壁市的杀人焚尸案件已经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一审判决:男性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女性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复核,目前已经报送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死刑复核,且正在复核之中。
二,去年发生在怡景花园门口的故意杀人刑事案件,已经由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赤壁市人民法院二楼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时间是:下星期一下午2:30分,携带身份证可以旁听。
本律师将作为受害人的代理律师参与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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